第七届第十四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友邦华泰货币市场基金
限制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为保证友邦华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稳定运作,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友邦华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0年3月30日起限制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即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的累计申购及/或转换转入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时,本基金将有权视具体情况予以拒绝。
除另有公告的外,在限制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期间,基金的赎回业务正常进行。本公司取消或调整本基金上述申购或转换转入金额业务限制时,届时将另行公告。
本公司再次提示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由此给投资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如有疑问,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aig-huatai.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拔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咨询。
特此公告。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七日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747 证券名称:大连控股 编号:临2010—11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0年3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第九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全体董事及股东代表就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事项通过如下决议:
北京新纪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的《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框架协议书》,用于职工安置费用的1.5亿元人民币已存入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账户,此框架协议书生效。依照该框架协议内容,国有股权退出后,北京新纪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70%的股权,正式协议待政府相关部门审批。
我公司将及时根据该转让工作的进展情况发布后续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连大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正公告
2010年3月26日披露的《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年度报告》和《易方达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中“重大事件揭示”的“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项目内容应为:“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连续2年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本报告年度的审计费为人民币86,000.00元。”特此更正。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感歉意。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0—7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四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第十四次董事局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1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3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决定于2010年4月13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情况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0—8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第十三次监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第十三次监事局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1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3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决定于2010年4月13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情况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0—9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因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和节能减排的需要,经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兴业银行德阳支行、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大连银行成都分行、招商银行成都分行等金融机构协商,计划2010年度在原有基础上新增银行授信21,500万元,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第十四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四川省罗江县东外
法定代表人:杨寿军
注册资本:35,0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合成树脂及塑料、无机盐、氯碱(氢氧化钠、液氯、盐酸)、烃类及其卤化物、硝化物、氧化物及其衍生物、甜味剂制造、销售,汽车危险品货运。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9年12月31日,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73,620万元,负债总额107,637万元,净资产总额65,983万元。银行贷款总额85,87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1,750万元,营业收入178,967万元,利润总额-3,755万元,净利润-3,654万元,最新信用等级为二A。上述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与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协商,计划在2010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3,000万元,本公司为此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德阳支行协商,计划在2010年新增项目贷款6,000万元,用于锅炉节能减排改造,本公司为此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3、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成都分行协商,计划在2010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2,500万元,本公司为此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与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协商,计划在2010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本公司为此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与大连银行成都分行协商,计划在2010年新增流动资金贷款5,000万元,本公司为此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局意见
1、上述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七届第十四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主体企业,主要生产PVC树脂、液碱和烧碱产品,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稳定,不存在逾期不能偿还贷款的风险;
4、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为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行为是可控的,不存在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止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63,010万元,占本公司2009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4.58%;
2、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第十四次董事局会议决议;
2、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0—10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七届第十四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4月13日(星期二)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岷江西路二段57号金路大厦12楼会议厅
三、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四、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议案》;
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披露情况: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名称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第十一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09年10月31日公告;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第十四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公告。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4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但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六、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凭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附后);
2、登记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岷江西路二段57号金路大厦11楼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2010年4月8日、9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黄安友 刘邦洪
联系电话:(0838)2301092
传 真:(0838)2301092
联系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岷江西路二段57号金路大厦11楼公司董事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000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授权委托书1(社会公众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2(法人股东)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单位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