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论一瞥
《华尔街日报》3月25日专栏文章
白宫不要强WTO所难
美国国会议员已提出了旨在迫使奥巴马总统按美国法律将中国认定为“汇率操纵国”的议案。他们需要稍事喘息,思考一下这样做的潜在后果——如果进一步谈判失败——有可能导致在WTO的诉讼。而一场WTO的诉讼有可能两败俱伤,对全球贸易体制也是灾难性的。
许多美国人认为人民币推高了美国的贸易赤字,造成了目前经济危机中美国就业的缺乏。然而,不论这种论调有什么可取之处,压制中国重估币值的提议在美国越来越具有政治上的吸引力。然而,政治上有吸引力的行为在法律上却很难实现。
美国参议员提出把中国列入“汇率操纵国”的议案。第一个可能性是,美国将会对中国出口美国的商品施加“补偿性”关税。第二个可能性,是美国将会在WTO起诉中国的汇率行为不符合中国在WTO条约中的国际义务。他们所指的这一条款,在GATT中已存在了60多年,却从未成为争端解决主题。即使是WTO的成员国也都不清楚这一条款究竟意味着什么。
美国提起这样一个诉讼的法律挑战将是双重的。奥巴马政府必须说服WTO的法官:这一条款中的“阻挠”一词是美国所认为的那个意思。另外,美国将需要负责举证,证明中国的汇率行为造成了这种阻挠。
如果IMF断定中国操纵汇率以获得不公平的贸易好处,那么这将会有助于美国。但是让IMF这样做,同样也给美国提出了挑战。处理上述两个可能案例中的任何一个的张力,将会延伸WTO的政治界限。而且,这种案例可能会激发针对中国和美国的更多诉讼。美国希望其他成员国声称美国推动出口的新举措,加上低利率,是另一种形式的汇率操纵吗?
不论是经济上还是其他方面,中国和美国都相互需要。这两个国家必须在贸易问题上达成某种谅解,以确保遵守他们相互的WTO义务。在汇率问题上继续协商而不是诉诸WTO诉讼,符合中美两国的最大利益。
(作者系WTO上诉机构前主席、美国前贸易代表詹姆斯·巴克思 张金翠 编译)
印度《经济时报》3月25日文章
更高通胀会带来什么
距离美国大型投资银行贝尔斯登倒闭已过去了两年,这一事件触发了自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经济衰退。人们已从这次经济危机中吸取到了很多教训,但在很多领域,失败的经验却一再被忽视,如严加管制信用评级机构、清除管理混乱、重建资本充足标准、强调潜在的宏观经济失衡等。这其中最异乎寻常的,见于由国际货币基金三位经济专家共同执笔的一篇论文。这篇文章声称更高的通胀率将会在危机期间留给货币当局更多削减利率的余地。
如果中央银行能这样做,他们将进一步降低利率。但是名义利率的下限阻止他们这样做。 这篇报告说,“很明显,到达为零的名义利率下限是昂贵的。更高的平均通胀和更高的名义利率,将使更多地降低利率成为可能,因此也很可能减少出口的下降和财政情况的恶化。”
如果这一建议来自其他组织,它可能已被抛弃了。但是它来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即使它已不是一个有很大信任度的国际组织,也还是存在一个真实的危险,那就是许多面临债务负担的政府可能发现,将更高通胀率作为正当理由为其辩护是有诱惑力的。
这样的认知将摧毁自20世纪80年代起与通胀艰难斗争所取得的成果,而这些成就是未来持续成长的基石。如此的失误如果来自一个门外汉,那还可被原谅,但犯此错误的是我们视为导航者的专家,这就不能不让世界警醒。毕竟,一旦这种观点取得进展,拿什么来阻止其支持者采取更激进的做法呢?因为很可能他们到时会觉得4%的通胀率都低,要到10%,因为这样可能让利率下降到-10%。这是一条非理智的不归路。
(作者是《经济时报》社论版高级编辑米蒂利·布斯努马特 贺艳燕 编译)
日本《国际问题》2010年第3期文章
美联储有些过于乐观了
面对经济危机,美国的金融对策大体可以分为传统金融政策和非传统金融政策。前者,比如降低利率;后者,比如AMLF(借贷给购买资产担保CP的金融机构)、CPFF(购买CP)、MMIFF(借贷给购买MMF资产的民间公司)以及购买国债等。在实施如上政策的同时,美国何以防止经济泡沫呢?
在住房价格达到顶峰的时候,美国政府对泡沫的危机感便非常薄弱。美联储认为,快速提高利率是必要的,但这会对经济造成致命打击;比起防止泡沫,更重要的是在泡沫破灭后立刻采取行动;在泡沫破灭之后,通过中央银行迅速降低利息便可以稳定资产价格。
显然,美联储的这些观点过于乐观了,理由有三。第一,人们乐于见到随着经济的增长,土地价格上升,企业收入增加,股票价格提高。如何判断其中是否有泡沫、有多少泡沫,这是一个极其困难的问题,美联储自己也没有准确的答案,遑论及时拿出反应对策。第二,资产价格与一般物价不同,有可能出现一般物价非常稳定,但是资产价格急剧上升的现象。如何应对这一点,人们没有答案。第三,泡沫吹起来的时候,皆大欢喜,但是泡沫破灭后将只有美联储来收拾残局。因此着眼未来,有两点值得注意:为防患于未然,美国现在开始就必须稳定资产价格;如果泡沫已经非常明显,那么在与原来物价不矛盾的范围内改变金融政策。
(作者系日本法政大学教授小峰隆夫 梁宝卫 编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