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4月12日上午9:30,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4号中国中期大厦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姜新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张文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所代表的股份数为54,44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67%。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1、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方式表决
2、提案的表决结果:
《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54,44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54,44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54,44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54,44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关于聘任公司2010年审计机构及费用支付的议案》
同意票54,44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票54,44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2、律师名称:孔雨泉、李剑宇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关于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96 证券简称:中国中期 公告编号:2010-017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00九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