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有为又不能越位
⊙邓聿文
央行等九部委日前联合下发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提出开发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加大有效的信贷投放,推动多元化、多层次的信贷产品开发和创新。
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文化作为商品和服务进入市场,已具有越来越大的经济价值。文化产业作为一种以创意为源头,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的绿色产业,也越来越受到各国的重视。对中国来说,要成为一个有影响的,对世界做出较大贡献的全球大国,必有赖于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同时,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本身,对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缓解文化产品供需矛盾和结构性短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都起着重要作用。所以,鼓励金融为文化产业输血,大力改善文化产业发展的金融环境,以提高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十分必要。
应该说,文化产业近年来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得到了比较快的发展。统计显示,2004年至2007年,全国文化产业增速在17%以上,比同期GDP增速高出6至8个百分点。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不少传统产业增速放缓甚至负增长,文化产业却逆势上扬。尤其是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地,正在迅速形成规模不等、风格各异的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文化产业已经成为这些地方重要的产业之一。
但毋庸讳言,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差距依然不可小视。文化产业总体水平不高,对整个国民经济的贡献及影响,远远低于美、日、韩等国。好莱坞仅一部《阿凡达》创造的电影票房收入,就超过中国去年生产的所有电影的产值。特别是,文化贸易逆差的现象仍未得到根本改变,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渠道还比较狭窄,我国输出的文化产品价格还远远低于引进的同类产品。
考察中国文化产业仍很落后的原因,不能不与我们在文化领域长期没有打破计划体制的藩篱有关。虽然这些年来我国文化领域也在探索改革之路,但由于文化部门的制度改革与产业改革相对封闭,往往是在行业和部门内翻来覆去,自我修补,因此很难获得开创性的大思路。同国内成熟的经济行业和高科技行业相比,我国文化产业在总体决策、产业管理、运作方式、人才引进及先进技术应用等方面都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之所以如此,笔者以为,是因为长期以来我们过分看重文化的意识形态功能,而轻视文化的服务和娱乐功能,致使文化产业领域的规制十分严格,进入门槛很高,民间资本的进入受到很大限制,也使得文化领域开放风险比经济领域要大,改革相对更加谨慎。从而,不得不依靠政府有形之手去推动、主导文化产业的发展。而文化产业是一个最需要发挥个体独特性与创造性的行业,纯粹由政府主导的发展,可谓与这一特性相悖。
这当然并不是说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不需要政府的支持,而是强调这种支持不能变成政府的独家垄断。以融资为例,实践证明,发展文化产业要高度重视金融杠杆的作用,充分发挥资本运作对于产业增长的推动作用,尤其要通过各种有效手段,推动大批中小企业转轨,进入文化产业的创业过程。这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增长方式的创新。但由于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资金,风险比较高,企业特别是私人企业一般在初期承担不了高额的创意投入,有些企业尽管可以投入,但考虑到风险因素,也不愿意投入。所以,在发展文化产业的初级阶段,需要有大量的政府投入。
现在的问题是,一方面,政府的金融支持尚未到位,例如,证券市场对文化产业的对接和服务还相当薄弱。目前我国A股市场的文化产业类上市公司(包括IPO上市和借壳上市)仅19家,为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1%,其市值仅占全部A股总市值的0.6%。另一方面,政府在很长时期里成为唯一的投资主体,虽然后来有所放开,但其他类型企业无法公平地分享文化资源,企业之间的竞争性很不充分。垄断必然会导致低效率,不利于整个产业的发展成长。
因此,文化产业要大发展、大繁荣,根本的问题是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考虑到文化产业的发展特性以及中国的实况,总的原则是,政府既要积极有为但又不越位。政府的职责,主要是制定政策法规,加强对文化发展方向、总量、结构和质量的宏观调控,做好引导、扶持和服务工作。至于配置文化产业资源,则交由市场去做,如果民间资本大规模进入,文化产业自然会成为一个竞争性强的领域。
在中国这个文化产业增长最快、市场最大的国家,如何通过金融、产业政策的引导以及资本市场的作用,打造在国内外两个市场具有高度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和文化产品,是中国政府的使命。留给我们的时间已经不多,要敢于打破各种传统束缚,将文化创意与商业模式结合起来,创造出生机勃勃的文化生产力。
(作者系《学习时报》副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