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孙希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月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
总资产(元) | 1,015,758,786.20 | 1,036,964,727.22 | -2.0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557,460,326.54 | 572,791,487.80 | -2.68% |
股本(股) | 107,500,000.00 | 107,500,00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19 | 5.33 | -2.63%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
营业总收入(元) | 178,192,148.84 | 161,948,843.86 | 10.0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331,161.26 | -1,462,176.1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17,573.46 | 19,730,057.10 | -105.16%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1 | 0.18 | -105.5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26 | -0.0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26 | -0.0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6% | -0.24% | -2.4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65% | -0.23% | -2.4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6,617.75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000.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8,616.00 |
合计 | -75,233.75 |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无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0,46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烟台裕凯电器有限公司 | 5,63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蓬莱丰发水产有限公司 | 3,0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11,266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拓宇 | 1,603,386 | 人民币普通股 |
朱爱武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郑金林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逢燕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叶剑平 | 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建芳 | 43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比期初减少100.00%,原因是报告期内收回上期应收票据所致。
2.应收利息比期初增加100.00%,原因是全资子公司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计提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比期初增加50.63%,主要原因是控股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4.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100.00%,原因是报告期内新增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5.其他应付款比期初增加53.26%,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其他单位往来款增加所致。
6.长期借款比期初减少100.00%,原因是将长期借款转到一年内到期的流动负债所致。
7.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100.00%,原因是全资子公司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期货套保收益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84.3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财政补贴减少所致。
9.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38.0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报废减少所致。
10.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83.22%,主要原因是全资子公司山东民和进出口有限公司利润增加,计提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11.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948.52%,主要原因是鸡苗、鸡肉销售价格大幅下降所致。
12.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80.24%,主要原因是母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其他经营活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3.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72.5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166.1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新增银行借款及偿还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股份限售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孙希民 | 所持股票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三十六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持有股份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公司股份。 | 严格履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0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元
2010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业绩亏损 | |
预计2010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2500-3000万元。 | ||
2009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9,125,453.36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受主营产品价格影响,2010年第一季度公司亏损。目前公司主要产品鸡苗的价格虽有小幅反弹,但从当前来看整个行业及市场价格都没有显著回升迹象,预计2010年1-6月公司业绩亏损。 |
3.5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7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集人: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4月22日上午8时
3、股权登记日:2010年4月19日
4、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蓬莱市公寓路1号泉盛(蓬莱)大酒店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6、公司已于2010年3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含代理人) 共计5人,代表股份65,85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65,856,6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二、审议通过《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65,856,6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三、审议通过《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65,856,6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四、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65,856,6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五、审议通过《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赞成65,856,6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65,856,6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七、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报废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65,856,6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65,856,6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九、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银行贷款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65,856,6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民和食品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65,841,6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150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65,856,6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投资和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65,856,60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意见:贵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8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的通知于2010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4月22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摘要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
二、表决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关于为子公司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为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担保,以确保其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及《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表决通过《关于投资北京百万庄园西式餐饮有限公司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通过决议,拟以全资子公司北京民和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主体对北京百万庄园西式餐饮有限公司投资300万元,占股权9%。
公司名称:北京百万庄园西式餐饮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377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立群
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加工中西餐、冷荤;销售酒、饮料;货物专业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定型包装食品。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培训。
北京百万庄园西式餐饮有限公司西餐连锁是北京市场上具有鲜明本土特色的西餐连锁企业。其西餐体系在品牌、模式、生产配套等方面均已具备连锁经营、快速扩张的基础条件和内在优势,连锁餐饮和快餐配送作为养殖业的下游产业,特别是西式餐饮主要原料为鸡肉、牛肉及高档次蔬菜,可以与公司形成协同效应,形成对民和高质量肉鸡等产品的拉动,其品牌效应可以成为公司终端产品拓展北京市场的重要品牌依托。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0-020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生物科技”)
● 本次担保数额:人民币2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20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此次为民和生物科技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蓬莱市司家庄村西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粪污沼气发电;生产销售:生物有机肥。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民和生物科技总资产为7824.09万元,总负债401.86万元,资产负债率5.14%(以上数据为公司2009年度经审计数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确保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经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为民和生物科技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采用保证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0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民和生物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为民和生物科技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同意公司为其提供相应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为山东民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2000万元人民币担保,以确保其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被担保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上述担保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为其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6.98%,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9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