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焦点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 司
  • 8:公司纵深
  • 9:公司前沿
  • 10:创业板·中小板
  • 11:地产投资
  • 12:广告
  • A1:市 场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资金
  • A6:市场·观察
  • A7:信息披露
  • A8:信息披露
  • A9: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A10:市场·期货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B61:信息披露
  • B62:信息披露
  • B63:信息披露
  • B64:信息披露
  • B65:信息披露
  • B66:信息披露
  • B67:信息披露
  • B68:信息披露
  • B69:信息披露
  • B70:信息披露
  • B71:信息披露
  • B72:信息披露
  • B73:信息披露
  • B74:信息披露
  • B75:信息披露
  • B76:信息披露
  • B77:信息披露
  • B78:信息披露
  • B79:信息披露
  • B80:信息披露
  • B81:信息披露
  • B82:信息披露
  • B83:信息披露
  • B84:信息披露
  • B85:信息披露
  • B86:信息披露
  • B87:信息披露
  • B88:信息披露
  • B89:信息披露
  • B90:信息披露
  • B91:信息披露
  • B92:信息披露
  • B93:信息披露
  • B94:信息披露
  • B95:信息披露
  • B96:信息披露
  • B97:信息披露
  • B98:信息披露
  • B99:信息披露
  • B100:信息披露
  • B101:信息披露
  • B102:信息披露
  • B103:信息披露
  • B104:信息披露
  • B105:信息披露
  • B106:信息披露
  • B107:信息披露
  • B108:信息披露
  • B109:信息披露
  • B110:信息披露
  • B111:信息披露
  • B112:信息披露
  • B113:信息披露
  • B114:信息披露
  • B115:信息披露
  • B116:信息披露
  • B117:信息披露
  • B118:信息披露
  • B119:信息披露
  • B120:信息披露
  • B121:信息披露
  • B122:信息披露
  • B123:信息披露
  • B124:信息披露
  • B125:信息披露
  • B126:信息披露
  • B127:信息披露
  • B128:信息披露
  • B129:信息披露
  • B130:信息披露
  • B131:信息披露
  • B132:信息披露
  • B133:信息披露
  • B134:信息披露
  • B135:信息披露
  • B136:信息披露
  • B137:信息披露
  • B138:信息披露
  • B139:信息披露
  • B140:信息披露
  • B141:信息披露
  • B142:信息披露
  • B143:信息披露
  • B144:信息披露
  • B145:信息披露
  • B146:信息披露
  • B147:信息披露
  • B148:信息披露
  • B149:信息披露
  • B150:信息披露
  • B151:信息披露
  • B152:信息披露
  •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0年4月28日   按日期查找
    B1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145版:信息披露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0-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91 证券简称:*ST亚太 公告编号:2010-018

      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梁德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金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金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增减变动(%)
    总资产(元)446,263,490.66446,288,336.71-0.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131,082,546.86131,503,769.69-0.32%
    股本(股)323,270,000.00323,27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0.40550.4068-0.32%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增减变动(%)
    营业总收入(元)0.000.00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21,222.83-4,178,666.7689.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4,389,206.65-90,060.13-38,084.7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1064-0.0003-35,366.6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013-0.012989.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013-0.012989.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2%-5.58%5.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0.32%-5.61%5.2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0.00
    合计0.00

    对重要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目前无主营业务。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35,47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14,485,677人民币普通股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_5,920,000人民币普通股
    常翠贤_1,848,100人民币普通股
    冯联成_1,090,000人民币普通股
    曾建强_1,065,000人民币普通股
    尹慧斌_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时代胜恒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人民币普通股
    刘家红987,495人民币普通股
    黄为938,000人民币普通股
    丛者明_930,000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针对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9年审计报告就控股子公司天津绿源停产、主要资产被查封和冻结,以及本公司为天津绿源向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分行金信支行及交通银行天津分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判断天津绿源及其他连带责任担保方的偿债能力,从而无法合理判断该等诉讼事项对本公司预计负债计提的充分性、适当性以及对本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而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说明:

      公司在2008年度已对天津绿源的所有借款担保计提预计负债20,000,000.00元。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三次会议已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介入调查,就上述无法表示意见事项提出可行的资产处置方案和应对方案,尽快解决其债权债务纠纷和历史遗留问题。

      2、针对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向蓝景丽家长期股权投资由于无法合理判断蓝景丽家的资产状况,从而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说明:

    由于目前蓝景丽家本身产权和投资股权不明确,导致本公司的投资股权一直无收益。公司于2009年8月28日向蓝景丽家发出了律师函,又于2009年10月17日向蓝景丽家发出《关于维护公司权益的函》,但蓝景丽家一直未作回复。

    根据蓝景丽家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蓝景丽家的长期股权投资作计提7,000万元的减值准备,并追溯调整2008年度会计报表。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介入审计和调查,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置方案。公司将更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来积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针对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法表示意见的说明:

    (1)目前,公司已初步解决了没有主营业务的局面,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在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的“亚太玫瑰园”项目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可以有效缓解本公司目前没有主营业务的困境,使本公司具有了可持续经营发展能力。

    (2)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督促经营管理层加快清理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通过实施一揽子计划,解决公司目前存在的诸多问题,使公司得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自身利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5.3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同时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

    具体内容如下:

    2010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梁德根先生、安双荣先生、刘鹤年先生、刘世诚先生、李志勇先生、张文生先生、蔡文浩先生、刘钊先生、殷广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其中蔡文浩先生、刘钊先生、殷广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2010 年1 月5 日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同时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李淑蓉女士、冯建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兰秀金女士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本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2010年1月5日至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大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的议案》 (详见2009年12月19日、20010年1月5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报告期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了公司董事长,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任命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详见2010年1月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兰州同创嘉业)的部分股权被查封。

    2010年1月12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收到天津二中院发来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二中执字第48-1号),具体内容为: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案,我院作出(2009)二中执字第004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执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请将应付被执行人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红利11422689.10元依法予以冻结不得向其发放,如私自发放未经本院准许将依法追究你公司的相应法律责任。

    同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收到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称兰州市工商局)以传真形式转发的由天津二中院出具给兰州市工商局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09]二中执字第48号),具体内容为: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与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一案,我院作出的(2009)二中执字第0048号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执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请将被执行人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价值11422689.10元的股权依法予以查封,未经本院准许不得为其办理转让、过户、抵押、质押等相关手续。查封期限自2010年1月12日至2011年1月11日,逾期自动解封。

    (四)报告期内,公司变更了名称、法定代表人和证券简称以及修订了《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并经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名称由“海南联合油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HAINAN UNITED OILS & TECHNOLOGIES DEVELOPMENT CO.,LTD.”变更为“HAINAN YATAI INDUSTRIAL DEVELOPENT CO.,LTD.”,英文简称由“UNITED OILS”变更为“YATAI”;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安双荣先生变更为梁德根先生。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公司股票简称“*ST联油”从2010年2月8日起变更为“*ST亚太”,证券代码仍为000691(详见2010年2月8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五)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兰州同创嘉业公司)签订工程施工、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2010 年3月27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下称兰州同创嘉业公司就位于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亚太玫瑰园”项目的A04#、A05# 、A06#楼工程施工与甘肃红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价款共计56373320.56元。同日,兰州同创嘉业公司与甘肃省教育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就上述项目签订了《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价款为846840.00元。合同履行期限为日历天数579天,即自2010年4月1日开始施工至2011年10月30日竣工。

    合同的签订与实施使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公司在甘肃省兰州市永登县城关镇的“亚太玫瑰园”项目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可以有效缓解本公司目前没有主营业务的困境,使本公司具有了可持续经营发展能力,但由于合同项目施工周期为日历天数579天,上述合同的签订实施给本公司2010年度全年业绩构成的影响暂时无法评估(详见2010年月31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