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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0-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安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方面条件均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配股资格,符合实施配股的条件。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二、逐项审议《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以2010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8,269,1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售不超过3股,共计可配股份数量不超过68,480,748股。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处理。

    配股实施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配股数量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公司控股股东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该事项尚需报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3、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配股价格:以刊登配股说明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具体配股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原则:

    (1)配股价格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参照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状况及公司发展需要;

    (3)遵循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的原则。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4、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配售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的缺口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拟投资于:

    (1)公司二期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投资总额23,911万元。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2)污水综合治理回用工程项目,投资总额4,759.4万元。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3)偿还公司8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国家开发银行项目建设贷款28,000万元。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4)剩余部分补充公司8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流动资金。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配股)的方式进行。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7、发行时间:本次配股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8、承销方式: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9、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公司本次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配股完成后的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10、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国家法律、

    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配股方案进行调整。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在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最终依据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实施。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三、审议《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申请配股发行A股股票,公司本次配股发行A股股票所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亿元,拟部分投资于公司二期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工程项目和污水综合治理回用工程项目,部分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补充流动资金。《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四、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自上市以来,坚持规范运作,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此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勤信审核[2006]第006号),认为,董事会说明和有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相符。具体内容请详见附件二。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本次配股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配股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

    议,办理本次配股申报事宜;

    2、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确定本次配股实施时间、配股价格、配股比例、配售数量、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配售起止日期、保荐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等相关事宜;

    3、签署与本次配股相关的以及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

    要文件;

    4、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对配股条款、配股方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适当的修订和调整;

    5、在本次配股完成后,根据配股实施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配股完成后,办理本次配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事宜;

    7、若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配股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

    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

    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8、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其它事宜;

    9、本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配股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六、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兹定于 2010 年5月26日(星期三)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1—5项议案。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14:00,地点为河南省济源市王屋山酒店。

    同意:9票,占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票,占投票总数的0%; 弃权:0票,占投票总数的0%。

    现就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0年5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0年5月2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并逐项进行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3)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4)配售对象;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A. 公司二期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B. 污水综合治理回用工程项目

    C. 偿还公司8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国家开发银行项目建设贷款

    D.补充公司8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流动资金

    (6)发行方式;

    (7)发行时间;

    (8)承销方式;

    (9)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10)决议的有效期。

    3、审议《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至2010年5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公司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法人股东账户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为准,信函以发出地邮戳为准。

    4、出席会议登记时间:2010年5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5、登记地点: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八、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

    1、沪市挂牌投票投票代码:738531 ;沪市挂牌投票简称:豫光投票。

    2、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99.00
    1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1.00
    2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2.01(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2.00
    2.02(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3.00
    2.03(3)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4.00
    2.04(4)配售对象5.00
    2.05(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A. 公司二期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工程项目6.00
    B. 污水综合治理回用工程项目7.00
    C. 偿还公司8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国家开发银行项目建设贷款28,000万元8.00
    D.补充公司8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流动资金9.00
    2.06(6)发行方式10.00
    2.07(7)发行时间11.00
    2.08(8)承销方式12.00
    2.09(9)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13.00
    2.10(10)决议的有效期14.00
    3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15.00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16.00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17.00

    注: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序号,以1.00元代表第1个需要表决的议案,以此类推。以99.00元申报价格对全部议案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无需再对其他议案再行表决。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3、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豫光金铅”股票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投赞成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531买入1.001股

    股权登记日持有“豫光金铅”股票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531买入1.002股

    股权登记日持有“豫光金铅”股票的投资者,对《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531买入1.003股

    4、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权。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而某一股东仅对其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情况,只要股东对其中一项议案投票,即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九、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地址:河南省济源市荆梁南街1号

    邮政编码:454650

    联系电话:0391-6665835、0391-6665836

    传真:0391-6688986

    联系人:李慧玲

    2、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公司的市场地位,发展壮大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向股东配股募集资金不超过6.5亿元投资于公司二期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工程项目、污水综合治理回用工程项目、偿还公司8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国家开发银行项目建设贷款28,000万元及剩余部分补充公司8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流动资金,公司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的可行性研究分析,认为以上项目可行。

    各投资项目使用可行性情况分析如下:

    一、二期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工程

    (一)项目背景

    国家《“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指导意见》发展目标中提出,到2010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提高到65%,再生铜、铝、铅占产量的比重分别达35%、25%、30%。该《指导意见》在重点工程中专门提出再生金属加工产业化工程,要加快再生金属产业化建设项目,促进资源化利用上规模、技术上水平、产品上档次,建设若干30万吨以上的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示范企业,因此本项目的实施,必然会对再生铅行业的格局产生深远的影响,有力地推动我国再生铅行业的发展。

    本公司建设“二期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工程”的必要性如下:

    1、综合利用铅废料,降低能源消耗和原生铅矿石资源消耗的需要

    目前公司电解铅生产已利用一部分再生铅原料,但仍需消耗大量的原生矿,为了缓解铅资源的紧缺状况,减少对原生矿资源的依赖,促进公司铅产业的循环经济发展,需进一步提高再生铅的生产规模。而且,再生铅和原生铅比较,在能耗、水耗、废物排放及环境保护方面具有较大的优势,能够有效降低公司成本。

    2、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实现资源的再利用

    我国蓄电池年产量近3000万kWh,这类电池的污染主要是重金属铅和电解质溶液的污染。铅能够引起人体神经系统的神经衰弱、手足麻木,消化系统的消化不良,血液中毒和肾损伤。各种铅废料若不加以回收,都将成为环境的污染源,尤其是废蓄电池,只有充分回收利用,才能避免其中的铅膏和硫酸污染环境。因此,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回收废旧蓄电池,实现资源的再利用,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

    35万吨/年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

    2、投资概算及资金使用

    本项目总投资约23,911.30万元。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表:

    名称投资额(万元)占总投资比例
    建设投资15,390.7364.37%
    其中:建筑工程费用2,205.12 
    设备购置费9,450.60 
    安装工程费1,580.06 
    其他费用1,422.05 
    预备费732.89 
    铺底流动资金8,520.5735.63%
    项目总投资23,911.30100.00%

    3、项目建设期

    本项目建设期18个月。

    (三)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项目投产后,可年产合金8.5804万吨(含铅95%),铅膏14.1986万吨(含铅75%),塑料1.5718万吨,隔板3.0842万吨,浮渣0.0906万吨(含铅90%);实现利润总额10062万元,净利润7546万元,投资利润率23.0%,项目投资内部收益率32.1%,投资回收期5.2年(含建设期)。

    二、污水综合治理回用工程

    (一)项目的必要性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各级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确保处理后的废水各项指标达到各级回用水水质标准要求,减少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公司拟对厂区污水管网改造,扩建现有硫酸废水处理站,新建废水综合处理站,对全厂生产废水进行综合治理,实现生产废水全部综合利用的目标,节约地下水资源,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

    (二)项目概况

    1、建设规模

    项目总处理规模为12,720m3/d。

    2、投资概算及资金使用

    项目总投资为4,759.4万元,其中水处理部分总投资约3,954.8万元,其他部分投资约804.6万元。

    水处理部分投资项目包括硫酸废水处理系统投资960.2万元,综合污水处理系统投资约2,063.8万元,反渗透水处理系统投资约452.0万元,冷冻水系统投资约478.9万元。

    (三)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

    本工程为环保工程,非营利项目,故其收益按节约的成本进行考虑。本工程将废水处理后,企业每天可减少6000m3/d的地下水用量,减少重金属排放量(总铅1.69t/a、总镉0.17t/a、总砷0.71t/a,SS 38.6t/a,COD100.9t/a)。企业每年可节约排污费14.28万元/年,水资源费237.6万元/年。

    三、偿还公司8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国家开发银行项目建设贷款28,000万元

    公司于2009年4月28日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最高借款金额总计3.4亿元,借款用于公司8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截止目前,工程实际使用2.8亿元,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中的2.8亿元提前偿还该部分贷款,年节省财务费用1663.2万元。

    四、剩余部分补充公司8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流动资金

    公司自筹资金42678万元建设的8万t/a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采用国内领先的富氧底吹强化熔炼、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炼铅新技术,可年产电解铅8.2202万吨(含铅99.98%),硫酸6万吨,次氧化锌0.8万吨(含氧化锌60%),铜浮渣4932吨(含铅72%、含铜26.11%),阳极泥1027.5吨(含金245g/t、含银122.3kg/t),电1080×104kWh(余热发电),实现利润总额12355万元,净利润9266万元,预计2010年工程可全部投产。该项目投产后生产期需要流动资金16,502万元。公司拟用本次募集资金剩余部分补充该项目投产后的流动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

    五、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募集资金项目在市场、技术、管理、资源、经济效益等各方面均是可行的。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二、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勤信审核字[2006]第006号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截至2005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语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资料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并出具专项报告。本专项报告系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管理办法》的要求出具的,所发表的专项审核意见是我们在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必要的审核程序的基础上,根据审核过程中所取得的材料作出的职业判断。

    经审核,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入的有关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69号文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02年7月15日进行上网定价发行,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股票4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7.34元。截至2002年7月19日,实际募集股款330,300,000.00元,按承销协议及有关规定扣除承销手续费、上市推荐费、上网费等15,283,504.23元,实际取得募股资金净额315,016,495.77元,业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勤信验字2002第010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按投资项目分别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期
    2002年12月31日2003年12月31日2004年12月31日
    1、收购“铅冶炼烟气(尘)综合治理技改项目”16,797.2518,881.1518,881.15
    2、综合回收铜、锑、铋有色金属技改项目15.351,234.824,936.16
    3、副产品氧化锌深加工生产等级(活性)氧化锌项目1,057.182,881.533,609.79
    4、补充流动资金3,313.673,313.673,313.67
    合计21,183.4526,311.1730,740.77

    (续表)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期
    2004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2005年12月31日完工程度%备注
    1、收购“铅冶炼烟气(尘)综合治理技改项目”18,881.15 18,881.15100%注1
    2、综合回收铜、锑、铋有色金属技改项目4,936.16709.025,645.18100%注2
    3、副产品氧化锌深加工生产等级(活性)氧化锌项目3,609.79 3,609.79100%注3
    4、补充流动资金3,313.6751.863,365.53  
    合计30,740.77760.8831,501.65  

    注1:此项目系收购河南豫光金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铅冶炼烟气(尘)综合治理技改项目”所形成,是国家第二批国债重点技术改造项目,2002年年底投入试生产,并于2003年度完工。2003年度实现净利润2,693万元,2004年度实现净利润6,088万元,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5,895.99万元。

    注2:综合回收铜、锑、铋有色金属技改项目完成投资5,645.18万元,其中2005年度投入709.02万元,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根据施工单位决算报告已转固定资产。尚有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证金148.71万元未支付,在应付账款科目核算。报告期实现利润2,706.85万元。

    注3:副产品氧化锌深加工生产等级(活性)氧化锌项目于2003年9月竣工试生产。报告期实现利润14.48万元,低于招股说明书承诺收益的20%以上。主要原因系该产品所需次氧化锌价格较高,使得产品的毛利率较低。

    三、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运用情况与承诺投资内容进行对照

    (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金额2005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投资金额差额
    1、收购“铅冶炼烟气(尘)综合治理技改项目”19,865.5918,881.15984.44
    2、综合回收铜、锑、铋有色金属技改项目5,055.005,645.18-590.18
    3、副产品氧化锌深加工生产等级(活性)氧化锌项目3,265.003,609.79-344.79
    4、补充流动资金3,313.673,365.53-51.86
    合计31,499.2631,501.65-2.39

    差异原因说明:截至2005年12月31日,收购“铅冶炼烟气(尘)综合治理技改项目”实际投资比承诺投资金额少988.44万元,主要系公司在建设中精打细算,严格控制建设成本,使工程总投入比预算数节约;综合回收铜、锑、铋有色金属技改项目实际投资比承诺投入资金多投资590.18万元,主要系该工程建设期间材料价格上涨;副产品氧化锌深加工生产等级(活性)氧化锌项目实际投资比承诺投资金额多344.79万元,主要系建设期间材料涨价所致。

    四、经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运用情况与涉及贵公司各年度报告(包括中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逐项对照,发现贵公司各次披露的投资项目与审核结果一致,投资金额与审核结果部分年度尚存微小差异。各年度对照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1、与2002年年报披露信息进行对照:

    投资项目年报披露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差额
    1、收购“铅冶炼烟气(尘)综合治理技改项目”16,797.2516,797.25-
    2、综合回收铜、锑、铋有色金属技改项目40.3615.3525.01
    3、副产品氧化锌深加工生产等级(活性)氧化锌项目1,057.181,057.18-
    4、补充流动资金3,300.003,313.67-13.67
    合计21,194.7921,183.4511.34

    2、与2003年中报披露信息进行对照:

    投资项目年报披露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差额
    1、收购“铅冶炼烟气(尘)综合治理技改项目”16,797.2516,797.25-
    2、综合回收铜、锑、铋有色金属技改项目40.3615.3525.01
    3、副产品氧化锌深加工生产等级(活性)氧化锌项目1,057.181,057.18-
    4、补充流动资金3,300.003,313.67-13.67
    合计21,194.7921,183.4511.34

    差异原因说明:

    公司在2002年年报和2003年中报披露金额中,综合回收铜、锑、铋有色金属技改项目含公司下属综合回收厂部分在建工程;2002年年报补充流动资金少披露13.67万元。

    3、其他年度的披露金额与审核结果一致

    五、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05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31,501.65万元,占前次实际取得募集资金净额31,501.65万元的100%。其中:2005年度根据工程结算报告转固定资产709.02万元,募集资金结余51.86万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补充流动资金。

    六、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结论性意见

    根据上述情况,我们认为,董事会说明和有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基本相符。

    本专项报告仅供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作为2005年报附件上报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金才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昆山

    中国·北京 2006年3月2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会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配股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3)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4)配售对象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A. 公司二期废旧蓄电池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B. 污水综合治理回用工程项目   
    C. 偿还公司8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国家开发银行项目建设贷款28,000万元   
    D.补充公司8万吨/年熔池熔炼直接炼铅环保治理工程项目流动资金   
    (6)发行方式   
    (7)发行时间   
    (8)承销方式   
    (9)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10)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2010-008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