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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10-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02 证券简称:沱牌曲酒 公告编号:2010-010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060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0.054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24日

    ●除息日:2010年5月25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5月28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0年3月31日召开的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0年4月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09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2010年5月2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337,3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4元,共计派发股利20,238,000.00元。实施后总股本为337,300,000股,增加0股。

    结余的未分配利润448,326,820.46元全部结转至下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个人股东,公司对现金红利均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每股扣税0.006元,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4元。

    (2)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简称《通知》)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计每股扣税0.006元,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4元;

    如QFII股东涉及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如存在QFII以外的其它非居民企业股东,建议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 对于流通股中的除前述QFII以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股东、机构投资者及法人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6元。

    三、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24日

    (二) 除息日:2010年5月25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5月28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0年5月24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中的个人股东,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4 元。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中的机构投资者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6元。

    3、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红利,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4、本公司股东四川沱牌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射洪广厦房地产开发公司、四川省射洪顺发贸易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825-6618269

    传 真:0825-6618269

    七、备查文件目录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1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