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0—17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召开通知于2010年4月16日发出,并分别刊登于2010年4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召开时间:2010年5月18日(星期二)上午9时。
3、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岷江西路二段57号金路大厦12楼会议厅。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召集人: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6、主持人:经公司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总裁杨寿军先生主持。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人,代表股份80,729,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2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09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80,729,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2009年度监事局工作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80,729,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表决情况:同意80,729,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表决情况:同意80,729,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9年度实现净利润5,667,967.74元,鉴于本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亏损,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315,530,120.75元,2009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1,198,088.49 元。由于全球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公司当前面临的外部宏观环境形势非常严峻,主导产品市场需求不旺,且公司灾后重建及持续发展所需资金量较大,故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表决情况:同意80,729,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并向其支付报酬和聘请律师事务所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80,729,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关于确定公司董事长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80,729,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关于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及灾后异地重建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80,729,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关于2010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80,729,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在担保计划额度内签署相关担保的法律文本。
10、《关于核销资产的议案》
(1)表决情况:同意80,729,5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2)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骏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