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ST国发 公告编号:临2010-26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18日上午9:00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京路西侧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2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2,841,1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2.506%。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潘利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5名董事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林琳因公出差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2人,出席2人;董事会秘书、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黄昌华、柏志伟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2名董事候选人及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其中议案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是否 通过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62,841,184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62,841,184 | 100% | 0 | 0% | 0 | 0% | 是 |
3 | 《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62,841,184 | 100% | 0 | 0% | 0 | 0% | 是 |
4 | 《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62,841,184 | 100% | 0 | 0% | 0 | 0% | 是 |
5 | 《公司2009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 62,841,184 | 100% | 0 | 0% | 0 | 0% | 是 |
6 | 《关于支付200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及续聘201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2,841,184 | 100% | 0 | 0% | 0 | 0% | 是 |
7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62,841,184 | 100% | 0 | 0% | 0 | 0% | 是 |
8 8 |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 |||||||
选举金迪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62,841,184 | 100% | 0 | 0% | 0 | 0% | 是 | |
选举夏红梅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 62,841,184 | 100% | 0 | 0% | 0 | 0% | 是 |
新增选董事简历
金笛:男,1964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取得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军医大学本科学历,曾分别在武汉大学EMBA班和湖南大学金融学院金融专业研究生班学习。曾在总参工程兵学院医院担任军医,曾任湘财证券公司财务总监助理和资金计划部总经理。2000年获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优秀负责人称号;1999年受财政部中央国债交易登记结算公司委派到香港汇丰银行接受“中国债券市场制度研究”的培训。2003 年至今参与筹备东方人寿保险公司,任副总经理。
夏红梅:女,1977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曾任江南水利水电工程公司项目财务主管和广西恒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丰富的财务管理、融资及税务筹划能力。现任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黄昌华、柏志伟律师见证。该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ST国发 公告编号:临2010-27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5月18日在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7名,独立董事林琳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并委托独立董事范福珍进行表决,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议案》;
2010年5月18日,公司收到秦军先生的《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秦军先生请求辞去本公司财务总监的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秦军先生在本公司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和衷心感谢。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的议案》;
2010年5月17日,公司收到傅永汉先生的《辞职信》,傅永汉先生请求辞去本公司董事的职务。
傅永汉的辞职自送达董事会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傅永汉先生在本公司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和衷心感谢。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管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潘利斌提名,同意聘任尹志波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聘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2011年4月24日)。
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此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1、本次聘任的高管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2、所聘任的高管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其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选潘利斌、金迪、夏红梅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与范福珍、冯家辉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同意选举潘利斌为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选夏红梅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林琳、范福珍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林琳担任主任委员。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选潘利斌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与冯家辉、范福珍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其中范福珍担任主任委员。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尹志波简历:
尹志波:男,1967年8月出生,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湖南高溪集团公司投资部部长、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远大空调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