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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0-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0—2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5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实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改选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闫奎兴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职务,选举何忠华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简历附后)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长发生变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成员变更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何忠华先生、陶霖先生和高新才先生,主任委员为何忠华先生。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高新才先生、孙庆先生和何忠华先生、主任委员为高新才先生。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孙庆先生、郭田勇先生和何忠华先生,主任委员为孙庆先生。

      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关于撤回《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于2009年5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向中国证监会呈报备案申请。然而,自公司去年5月份披露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至今,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证券市场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此情况下,原方案已不具备可操作性,若继续执行原方案将难以真正起到应有的激励效果。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文件精神,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决定,撤回《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撤回后,公司将对原股权激励计划做适当调整后,再行实施。

      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子公司的融资能力,保障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为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在光大银行合肥分行胜利路支行的授信敞口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

      同意 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5月21日

      附:何忠华先生简历:

      何忠华,男,满族,1964 年10 月出生,辽宁抚顺市人,经济学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93 年6 月至1995 年6 月任辽宁省抚顺市农业银行国际业务部副经理,1995 年7 月至1998 年8 月任辽宁省抚顺市农业银行望花支行行长,1998 年9月至2000 年10 月任辽宁省抚顺市农业银行副行长,2000 年11 月至2004 年12 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经营处长,2005 年1 月至今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0—2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事宜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肥炭素”)的融资能力,保证该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在光大银行合肥分行胜利路支行的授信敞口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

      二、被担保人情况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9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40100000071195,公司住所:合肥市阜阳北路648号,法定代表人:李艳萍,经营范围:炭素制品及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本公司持有合肥炭素52.11%的股份。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09年12月31日,合肥炭素总资产25417万元,负债13350万元,净资产12067万元。

      三、贷款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在光大银行合肥分行胜利路支行的授信敞口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

      2、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在光大银行合肥分行胜利路支行的授信敞口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公布之日,公司本部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0 万元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为抚顺大伙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万元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12700 万元的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75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42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抚顺方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6000 万元,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57400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78%。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