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991 证券简称:大唐发电 公告编号:2010-40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3月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委托中信证券担任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终止。
公司于2010年6月11日召开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于2010年6月21日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签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之保荐暨承销协议》,聘请招商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2010年6月20日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之终止协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公司与招商证券的《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之保荐暨承销协议》签署之日起,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招商证券承接,持续督导期限至2011年12月31日。同时招商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周晋峰、张晓斌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证券签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之保荐暨承销协议》
2、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之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