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呼吁改变多头监管
促成债券市场统一互联高效
⊙记者 钱晓涵 ○编辑 于勇 颜剑
一个成熟的金融市场不仅需要有交投活跃的股票市场,还应有一个同样发达的债券市场。在上周末举行的第三届“陆家嘴论坛”上,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相对滞后的话题再一次引起与会代表的共鸣。专家呼吁,要尽快改变当前债市多头监管的格局,努力打造一个统一互联、高效运行的债券市场,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多头监管导致效率低下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陆家嘴论坛全体大会演讲时指出,债券市场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制约资本市场功能发挥的一个瓶颈,未来必须要加快推进债券市场建设。
事实上,债市发展缓慢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论坛当天下午,业界人士就中国债券市场发展、完善融资结构完善等领域话题纷纷发表看法。中国银监会首席顾问沈联涛表示,中国的债券市场之所以很难真正发展起来,是因为面临太多部门的监管。
从绝对数字上看,我国债券市场近几年取得了一定的发展成绩。截至2009年年底,债券托管存量是17.5万亿,占GDP比重从2005年的39%上升到2009年的53%;另外,非金融企业债占全部债券融资比例有所提高,从2005年的7%上升到2009年的20%。因此,尽管目前国内债券融资的规模尚小,但也已经成为了非金融部门继银行贷款之后的第二大融资方式。此外,企业债的发行规模也出现增长了,2005年是650亿,2009年是4000亿,中期票据规模达8000亿,发展势头最快。
但如果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债市的规模显然要小得多。“美国发债容量是它GDP的1点几倍,在中国这个数字只有8%左右。” 中欧商学院教授张春指出,这样的债市规模太小,相当于日本韩国十几年前的水平,企业融资大量依靠银行,渠道过于单一,风险过于集中。
“发改委主管企业债,证监会主管公司债,央行的则主管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在这么多部门监管的情况下,债券发行很多时候有遇到一些困惑,在隐性成本方面也会有所增加。”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陈耿与沈联涛持同样看法。
债市多头监管直接导致了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的割裂。到目前为止,国内公司债在交易所市场发行,企业债虽然在两大市场都可以发行,但是大部分集中在银行间市场。银行间市场托管债券占所有债券总额98%以上,交易量占市场总额的99%以上。
“出现这种局面其实问题很多。”张春教授表示,银行间市场集中了绝大部分的债市发行和交易,经常出现工行发的债建行买,建行发的债农行买,农行发的债工行买,到最后企业债的发行还是在银行间转圈,演变成银行互相持有的“变相贷款”。另一方面,交易所债市流动性差,交易风险缺乏投机者分担。
监管部门对此显然已有充分认识。尚福林在全体大会上表示,下一步要优化和改善公司债券市场准入、债券审核、信用评级以及投资者服务等制度安排,有效增加公司债融资规模,继续推进上市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银行试点工作,逐步探索建立集中监管、统一互联的债券市场监管体系。
金融机构呼吁政策松绑
早些年间监管部门设定的一些条条框框,现在看来似乎正在限制债市的进一步发展。“一些已经是说了很久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陈耿表示,例如《证券法》规定企业公开发行债券累计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这对一些优秀企业的影响很大,等于有一个天花板,发债不能超过这个数。93年管理发行条例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存款利率40%;再比如规定企业债券发行利率不得同期利率的4%,这样的利率对机构投资者吸引力相当有限。
最为长期机构投资者,保险资金在债市里受到诸多掣肘。保险公司在银行间市场是第三大债券持有人,整个中国保险系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持有1.6万亿左右的债券资产,排名第三,除了商业银行和财政部、人民银行之外,保险机构持债比例最大。
“太平洋保险去年年底总资产约3500亿左右,但我们的权益投资非常少,只有几百亿。银行存款不到1000亿,剩下1500亿-2000亿是企业债。很显然,保险公司和债券市场之间存在非常紧密的依存关系。” 滕伟表示,从现在的角度看,债市最起码存在三个“短板”。
第一个是资产种类比较少,对于买方来说,长期资产非常少。现在有一些10年以上的债券,去年发了50年国债,但是总体上长期债非常少,且主要以国债为主,长期的信用类资产,公司债和企业债几乎没有,保险公司想要找到匹配它负债的固定收益资产来说非常困难。
第二是国债衍生品极度不发达。我们有一些互换,也有一些远期,但实际上债券市场需要存在一些卖空的机制或者是套利机制,让机构投资者进行风险对冲。衍生品的缺乏这些产品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这是一个硬伤。
最大问题是公司债和企业债,也就是信用产品。信用产品本应该发展得最好,现在感觉却不太好。我们的信用产品发行制度行政色彩比较浓,所以发行量、发行的主体、发行价格有控制,这样的结果是比较雷同,发行出来的东西一个样子,和国债差不大,信用级别没有拉开,使得这个市场非常平淡,也不能吸引投资者。
由于涉及的监管部门众多,债券市场发展最终的解决之道可能是要走综合性经营之路。张春建议,可以尝试走“日本模式”。
“日本其实有一个做法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日本在上世纪90年的时候准许银行做公司债承销业务,取得了很大的成功。在中国因为是分业经营,所以银行不能承销公司债。”张春认为,在中国,银行对公司债有一个天然优势,银行对债券的了解程度很深。“发债要了解信用风险,信用风险理解和管理,银行是有经验的,而且银行在销售的渠道和网点上也具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