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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36条”开路
    掘金民间投资大有可为
    2010-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马婧妤 ○编辑 朱绍勇

      ⊙记者 马婧妤 ○编辑 朱绍勇

      

      国务院办公厅26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将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的“新36条”分工至各个部委。券商研究机构认为,该政策的颁布实施将为受益行业带来新的投资机遇,接下来掘金“新36条”所带动的行业领域将成投资者的必修课。

      据悉,该政策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的投资领域包括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社会事业、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国防科技工业、重组联合等。

      申银万国对此提出了两条投资逻辑,一是高盈利行业的上游设备和原材料供应商,若被开放领域具备较强盈利能力,民间资本将乐于大举进入,投资新建产能,该领域上游也将获得增量订单,包括上游的设备供应商和原材料供应商。申万提出盈利水平较高的行业包括采掘、电力设备、医疗、资源回收利用、金融、通讯运营等,建议投资者关注这些行业上游。二是在鼓励民间投资“新36条”重点提及的行业中,已经较具规模的民营企业除了拥有先发优势外,还将充分享受政策红利。这类代表性的民营上市公司,也将是政府鼓励民间投资的直接受益者。

      中金公司认为,政府希望做对资本要求相对较低、且有利可图的行业受益“新36条”会最直接。预计其中的城市公用事业(污水处理、环保、城市燃气等)、传媒出版、电影等文化产业、教育、医疗、零售(商业流通领域)受益趋势最为明显,具有长期潜在机会,同时也提到,已经进入这些行业且占有一定市场份额的民营公司受益将最直接。

      湘财证券认为,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信能源基础设施、市政公用事业、国防科技工业、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兴战略产业等领域,有利于经济转型和效率提高,房地产投机资金有可能流向尚需大力发展的行业,公用事业、传媒、医疗服务等三个行业受益最为明显,建议投资者对此密切关注。

      “虽然‘新36条’强调民间资本可以进入所有法律不禁止的领域,但从实际约束看,资金去向还需政府和资本双方‘你情我愿’。”中信证券提出,对民间资本而言,逐利是天性,更希望进入利润更为丰厚的金融、垄断能源、医疗服务等领域,综合政策导向与民间资本的实际需求,建议投资者关注环保及公用事业、医药、通信及新兴服务产业,同时关注民营资本进入政策性住房领域带来的保障性住房加快推进的可能性。

      同时,中银国际也对此表示,尽管随着过去几年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民间投资已经实现了快速发展,但民营企业在进入铁路运输、水利灌溉、电力和电网、医疗卫生及金融服务等垄断性行业时依然面临着巨大困难。

      “政府可能将垄断行业和相关管理体制改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二五’规划中,该规划将在10月份提交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讨论。”中银国际认为,各部委将在未来公布相关的鼓励民间投资的具体措施,虽然这些政策有利于扩大私营企业的业务范围,但是对私人投资的短期影响可能较为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