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贷危机以来美国金融改革历程
2010-08-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08年3月,时任美国财长的保尔森公布“美国金融监管体系现代化蓝图”,提出了短期和中期的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建议以及长期的最优监管框架。
2009年3月,美国财政部公布“金融监管改革框架”,改革计划包括:防范系统性风险、保护消费者和投资人利益、消除监管漏洞、促进国际监管规则协调一致。
2009年6月,美国奥巴马政府公布“金融监管改革:新基础”白皮书,提出加强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监管、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赋予美联储更大的权力以监管系统性风险、改进监管的国际合作等。
2009年12月,美国众议院通过金融监管改革法案,提出设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以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利益,并要求加强对冲基金监管及赋予政府更多权利监管大型金融机构和经济中的系统性风险。
2010年1月,奥巴马提出向大型金融机构开征“金融危机责任费”以偿还纳税人向其提供的特别援助。
2010年1月,奥巴马批准“沃尔克规则”议案,主要内容包括限制金融机构的规模和禁止银行机构从事高风险的自营交易。
2010年5月,美国参议院通过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主要内容包括:禁止商业银行进行自营交易、加强衍生品交易监管、成立消费者保护机构、成立统一的金融监管委员会以及针对倒闭金融机构建立清算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