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38 股票名称:ST珠峰 编号:临2010-48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0年8月30日上午在上海市闸北区柳营路305号七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64,135,6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0.51%。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陈汛桥先生主持,公司部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补选冯雷昌先生为公司监事,同意票64,135,61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补选魏雨泉先生为公司监事,同意票64,135,613股,占出席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补选冯雷昌先生、魏雨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相同。
三、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闻碧静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记录;
2、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338 股票名称: ST珠峰 编号:临2010-49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26日以电话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8月30日下午13: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推选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并形成决议:
同意推选冯雷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相同)。
在对本议案表决时,监事冯雷昌先生进行了回避。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0年8月31日
附冯雷昌先生简历:
冯雷昌,男,汉族,195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曾任上海市矿产进出口公司干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冯雷昌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权,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