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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业绩承诺履行进展的提示公告
    2010-09-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10-83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改业绩承诺履行进展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勋达投资”)及许志榕在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所作承诺:公司2008、2009年两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10,000万元,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部分将由勋达投资和许志榕以现金方式补足,具体支付时间为2009年度报告披露后10日内。本公司2009年度报告于2010年4月30日披露,公司2009年度亏损47183.20万元,2008年、2009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承诺业绩之间差额为52679.50万元。截至目前,勋达投资及许志榕尚未履行承诺也未提交履行承诺的具体方案。

      2010年5月以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通过分别向勋达投资、许志榕、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泰”)、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及本公司发函,约见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高管人员谈话等方式,要求有关义务人切实履行股改承诺,要求保荐机构和本公司采取措施督促有关义务人尽快制定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方案并抓紧落实执行,对不履行承诺的义务人要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追回股改承诺款项。2010年8月30日,广东证监局作出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0]19号《关于对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对勋达投资依法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截至目前,华信泰、辽源大成投资有限公司、林欢等经司法拍卖竞得本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份的义务人已就代勋达投资或许志榕履行竞得股份对应的股改业绩承诺义务公开承诺。但除华信泰按其补充承诺支付先期履行款项3000万元之外,本公司尚未收到任何股改业绩承诺款项,股改业绩承诺履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将继续积极督促相关义务人切实履行股改业绩承诺。

      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