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0-017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9月27日(星期一)下午2: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虞市新河路2号上虞宾馆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阮加根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1人,代表股份182,590,61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1.90%。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590,61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2,590,61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3、《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82,590,61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4、《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82,590,61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5、《授权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82,590,61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6、《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82,590,61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7、《独立董事工作条例》;
表决结果:同意182,590,61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8、《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82,590,61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9、《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82,590,610股,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 股,弃权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