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10-020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0年9月26日上午9:0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柏广新先生
6、本次会议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59,406,321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1.34 |
8、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公司现任董事11人,出席8人,董事宋建龙先生、独立董事王兆君先生、杜婕女士因公出差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现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刘大伟先生因公出差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59,406,32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2.1 | 非独立董事选举情况 | |||||||
(1) | 柏广新 | 159,406,32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宫喜福 | 159,406,32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3) | 李凤春 | 159,406,32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4) | 张立群 | 159,406,32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5) | 徐世范 | 159,406,32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6) | 毛陈居 | 159,406,32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7) | 王 海 | 159,406,32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2 | 独立董事选举情况 | |||||||
(1) | 庄 研 | 159,406,32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杜 婕 | 159,406,32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3) | 李凤日 | 159,406,32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4) | 何建芬 | 159,406,32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3 |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
(1) | 夏丽娟 | 159,406,32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2) | 慕广学 | 159,406,32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3) | 贾玉霞 | 159,406,321 | 100 | 0 | 0 | 0 | 0 | 是 |
4 | 关于委托集团财务公司向大连吉森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贷款4亿元人民币的议案 | 13,472,595 | 100 | 0 | 0 | 0 | 0 | 是 |
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第四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中国吉林森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有表决权的过半数赞成,表决通过。
2、关于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详细内容,可参见本公司2010年9月11日、9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及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吉林今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公告编号: 临2010—021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9月13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9月26日上午10时在森工集团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柏广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柏广新、宫喜福、李凤春、张立群、徐世范、毛陈居、王海、杜婕、庄研。董事长柏广新任主任委员。
2、审计委员会委员:杜婕、李凤日、庄研、宫喜福、张立群。独立董事杜婕任主任委员。
3、提名委员会委员:庄研、杜婕、何建芬、李凤日、柏广新、宫喜福、李凤春。独立董事庄研任主任委员。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凤日、杜婕、庄研、柏广新、宫喜福。独立董事李凤日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柏广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1)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从2010年9月26日起至2013年9月25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柏广新先生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李凤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2)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从2010年9月26日起至2013年9月25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柏广新先生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王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3)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从2010年9月26日起至2013年9月25日止。
经公司董事长柏广新先生提议,聘任孙德起先生(简历详见附件3)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从2010年9月26日起至2013年9月25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聘任其他高管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李凤春先生提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聘任徐世范、张玉岩、张志利、胡大勇、田予洲为公司副总经理,薛义为公司财务总监,安秉华为公司总工程师,尹燕秋为公司总经济师。以上高管人员(简历详见附件4)任期三年,从2010年9月26日起至2013年9月25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董事会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等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对本次会议关于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审核,认为本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确定,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上述人选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各专门委员会的组成。
2、对本次会议关于选举董事长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新选举的董事长柏广新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对本次聘任的总经理李凤春先生的聘任程序、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同意聘任李凤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4、对本次聘任的董事会秘书王海先生的聘任程序、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同意王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5、对本次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徐世范、张玉岩、张志利、胡大勇、田予洲、薛义、安秉华、尹燕秋的聘任程序、任职资格和标准进行了审查,同意聘任徐世范、张玉岩、张志利、胡大勇、田予洲为公司副总经理,薛义为公司财务总监,安秉华为公司总工程师,尹燕秋为公司总经济师。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柏广新先生简历
柏广新,男,55岁,理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吉林省敦化林业局林场书记、场长、宣传部长,吉林省黄泥河林业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书记,中共延边州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吉林省延边州政府副秘书长,吉林省延边林业管理局局长、吉林延边林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现任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十届、吉林省人大代表。中国林学会理事、中国林学会森林经理分会副理事长、中国林业作家协会副主席、吉林省林学会副理事长。曾被评为全国十大经济新闻人物、中国十大改革杰出人物,并被授予全国林业系统劳动模范、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吉林省特等劳动模范、吉林省最佳经营管理者、吉林省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吉林省改革攻坚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附件2:
李凤春先生简历
李凤春,男,58岁,研究生,教授级高级经济师。历任吉林省红石林业局党委副书记,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局长、党委书记,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吉林森林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刨花板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曾被授予吉林省特级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附件3:
王海先生简历
王海,男,44岁,管理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证券部部长。
孙德起先生简历
孙德起,男,47岁,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吉林省林业物资总公司财务部副部长,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股份制改革办公室职员,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副部长。现任证券部副部长。
附件4: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高管人员简历
徐世范,男,55岁,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吉林省林业厅企划处副处长,吉林省林业技术经济开发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张玉岩,男,55岁,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志利,男,51岁,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林场场长,吉林省三岔子林业局副局长,本公司三岔子刨花板分公司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分公司经理、北京人造板销售公司经理。
胡大勇,男,38岁,博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吉林省林业进出口公司出口一部副经理,吉林森工集团总公司林产工业部、经营企划部职员,办公室秘书(副部级),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秘书(副部级);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公室副主任、秘书。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田予洲,男,47岁,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天桥岭林业局贮木场技术员、木材科计划员,天桥岭林业局经贸公司副经理,天桥岭林业局兴林公司经理,和龙林业局贮木场场长,和龙林业局副局长,和龙人造板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董事长。
薛义,男,49岁,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吉林省红石林业局财务处副处长、处长,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红石分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财务部副部长、部长。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
安秉华,男,55岁,研究生,高级工程师。历任吉林省汪清林业局副局长,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计划开发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兼开发部部长。
尹燕秋,男,42岁,研究生,高级会计师。历任三岔子林业局营林公司财务科综合会计、财务处内部银行主管会计、财务处副处长,金桥木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 总会计师、财务部部长,吉林森工金桥地板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10-022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0年9月16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0年9月26日上午10时30分在集团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丽娟女士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刘大伟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监事王丹女士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参会监事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会议选举夏丽娟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从2010年9月26日起至2013年9月25日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