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李福昌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余兵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杨新玉 |
公司负责人李福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兵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新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080,985,994.98 | 1,039,190,438.96 | 4.0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470,985,803.50 | 478,630,963.40 | -1.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94 | 2.99 | -1.67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9,016,856.87 | 32.22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1.12 | 32.22 | |
报告期 (7-9月)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6,881.89 | 5,167,757.98 | -99.2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1 | 0.03 | -98.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1 | 0.02 | -98.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1 | 0.03 | -98.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2 | 1.09 | 减少99.0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1 | 0.51 | 减少99.4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5,333.98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812,512.9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246,259.94 |
所得税影响额 | 520,562.00 |
合计 | 3,764,668.91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6,159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 2,999,913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99,93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东证资管-工行-东方红4号积极 | 1,927,73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东证资管-工行-东方红5号-灵活配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881,16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 1,239,96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八组合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 | 759,99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周涛 | 647,416 | 人民币普通股 | |
陈鱼多 | 59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金沛珍 | 586,885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0 年9 月30 日 | 2009 年12 月31 日 | 增减幅度(%) | 备注 |
货币资金 | 225,816,166.67 | 165,421,117.02 | 36.51 | 加大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力度 |
应收帐款 | 5,832,095.70 | 11,983,764.48 | -51.33 | 回收工程欠费 |
应付票据 | 186,600,000.00 | 133,300,000.00 | 39.98 | 加大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力度 |
应付帐款 | 47,374,145.30 | 30,608,066.18 | 54.78 | 应付购电费增加 |
其他应付款 | 93,878,651.92 | 70,066,629.18 | 33.98 | 货款增加,代收基金增加等 |
预收款项 | 54,307,394.35 | 15,234,067.90 | 256.49 | 工程预收款增加及预存电费增加 |
短期借款 | 0.00 | 110,000,000.00 | -100.00 | 归还借款 |
存货 | 27,516,102.31 | 14,860,066.19 | 85.17 | 客户工程物资增加 |
2、利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0 年9 月30 日 | 2009 年9 月30 日 | 增减幅度(%) | 备注 |
投资收益 | -182,341.99 | 7,324,519.34 | -102.49 | 上年同期处置部分对外投资收益较大 |
财务费用 | 8,660,966.70 | 18,484,635.20 | -53.15 | 归还贷款及利率降低,减少利息支出 |
营业利润 | 8,427,057.11 | 19,932,159.62 | -57.72 | 对外投资收益减少 |
营业外收入 | 2,651,076.78 | 1,305,030.12 | 103.14 | 收到补偿款 |
利润总额 | 10,673,317.05 | 20,293,578.52 | -47.41 | 购电结构发生变化,小水电减少,外购电及火电大幅度增加,以及投资收益大幅度减少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重庆市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9 年7 月9 日与重庆市电力公司签署了《关于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拟将持有的川东电力股权通过协议无偿划转46.12%给重庆市电力公司持有,由重庆市电力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本次川东电力股权划转完成后,重庆市电力公司持有川东电力股权为88.56%;涪陵水利电力投资集团持有川东电力股权为11.44%。因川东电力在涪陵电力中拥有的权益股份 82,630,044 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的51.64%,因此在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重庆市电力公司将成为川东电力的控股股东,进而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川东电力股权划转已经重庆市涪陵区政府涪府函【2009】321号文件批准,尚需取得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核准、豁免要约收购后方可履行。报告期内,公司正在抓紧办理取得有关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有关手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七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所持股份,七十二个月后的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6.5 元/股(公司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送红股、派现等股票除权时作相应调整)。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福昌
2010年10月25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0—23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暨召开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1日在重庆市九龙坡区贝迪颐园酒店颐云庭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福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贵州省道真自治县梅江流域车田水电站项目建设的议案》
由于涪陵区电力体制改革即将完成,公司电源紧缺局面根本缓解,且该项目立项时间较长,现相关的投资成本、投资环境与立项时比较均发生了较大变化,经聘请有资质的投资咨询公司对该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等指标重新评估,以及公司反复多次对该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目前公司继续实施本项目存在较大的投资风险。本着谨慎、稳健的投资原则,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拟不再继续实施该项目建设。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解决项目前期投入,本项目投入的全部募集资金3760万元返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确定第四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公司本届独立董事津贴拟参照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批准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执行,即每人每年人民币5万元(含个人所得税)。
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定于2010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时间安排:
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12日(星期五)上午9:30时
股权登记日: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
参会登记日:2010年11月10—11日
(二)会议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2010年11月5日(星期五)下午3:00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四)会议内容:
1、关于贵州省道真自治县梅江流域车田水电站项目建设的议案;
2、关于第四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0年11月10--11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2、登记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公司办公楼7楼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联系人:蔡彬、徐玲
联系电话:023—72286777 023—72286349
联系传真:023—72286701
公司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
邮政编码:408000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表本单位(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议案未作出具体指示的,授权代理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序号 | 议案内容 | 授权投票 |
1 | 关于贵州省道真县梅江流域车田水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2 | 关于确定第四届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 □同意 □反对 □弃权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签署日期:二0一0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中用“√”明确授权代理人投票;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公告编号:2010—24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止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贵州省道真自治县梅江流域车田水电站工程项目
●原募集资金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98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3,760万元,其余来自自有资金
●拟改变募集资金数量:3,760万元
●提请投资者注意事项:本项《关于贵州省道真县梅江流域车田水电站工程项目建设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停止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概述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4年2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9号)核准,于2004年2月17日采用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公开发行5,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89元,本次A股发行共募集资金总额为25,42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位募集资金24,348.162万元。截止目前,本公司按照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说明书》承诺及合规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为了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经公司第四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拟停止实施贵州省道真县梅江河流域车田水电站工程项目,本次改变募集资金金额为3,760万元,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停止实施原项目基本情况
贵州省道真县梅江河流域车田水电站工程项目是经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变更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12,98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由变更的募集资金出资3,760万元,其余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
车田水电站开发方式为坝后式,工程任务为发电,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为530米,相对库容1873万立方米。电站装机2台共9.8兆瓦,年利用小时数为4115小时,年均发电量为4033万千瓦时。项目建设总工期为33个月,计划于2007年10月开工建设,2010年7月建成并网运行发电。项目前期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设计勘探、征用土地、立项审批等实际投入资金1,600余万元,项目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
截止目前,该项目前期工作实际投入1,600余万元,尚未开工建设。
三、停止实施原项目的具体原因
(一)供电环境发生了变化:在立项时为了缓解电网内电源紧缺、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以提高电网安全供电和稳定运行,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随着涪陵区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目前公司供电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依托重庆市电力公司,供电电源不足问题已得到了根本解决。
(二)上网电价发生变化:原项目计算的上网电价0.356元/千瓦时是按照成本法测算,现上网电价是执行标杆电价0.29元/千瓦时。由于上网电价定价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投资收益率降低,投资回收期延长。
(三)该项目总投资除募集资金外,其余近1.2亿元资金需公司担保贷款或借款给该项目。由于该项目的装机容量较小,融资难度大,成本高。
(四)因该项目立项时间较长,经过重新评估论证,因原材料价格上涨、设计优化等因素,工程投资将增加3,495.15万元,增幅为27%。若考虑电站输电线路建设投资和线路损耗等因素,投资总额将进一步增大、收益进一步减少。
为了确保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拟停止该项目建设。
四、停止实施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该项目前期已投入1,600余万元,停止实施该项目将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但从该项目可行性和经济效益分析与论证的情况来看,若现继续投资该项目,建成后每年将亏损600-1000万元。
五、停止项目实施后该部分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公司拟用自有资金置换出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投入本项目的募集资金3,760万元全部返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尽快寻找新的募集资金替代项目。
六、备查文件
1、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八次董事会决议;
2、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3、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停止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0年十月二十一日
股票简称:涪陵电力 股票代码:600452 编号:2010—25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21日在重庆九龙坡区白市驿农科大道贝迪颐园酒店颐凌庭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五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一、《关于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贵州省道真自治县梅江流域车田水电站项目建设的议案》
由于该项目立项时间较长,现相关的投资成本、投资环境与立项时比较均发生了较大变化,经过具有资质的投资咨询公司对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等指标进行了重新论证,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存在着较大投资风险。本着谨慎、稳健的投资原则,保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拟不再继续实施该项目建设。前期已投入道真梅江车田水电站项目的1600余万元募集资金用公司自有资金解决,将投入该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3760万元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项议案尚须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