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0-03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审议季度报告的董事会。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公司负责人金红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 | 1,790,764,333.82 | 653,415,699.97 | 174.0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 1,530,199,242.83 | 303,946,073.42 | 403.44 | |||
股 本(股) | 253,400,000 | 190,000,000 | 33.3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6.04 | 1.60 | 277.50 | |||
2010年 7-9月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 2010年 1-9月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营业总收入 | 345,490,322.25 | 18.78 | 851,117,972.68 | 25.4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0,491,655.97 | 28.68 | 134,980,329.16 | 29.1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 68,148,436.26 | -58.85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27 | -68.9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4.00 | 0.58 | 5.45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6 | 4.00 | 0.58 | 5.45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50 | 下降8.60个百分点 | 12.28 | 下降19.06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48 | 下降8.52个百分点 | 12.01 | 下降18.56个百分点 |
注: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基本每股收益》的规定,公司2010年7-9月、1-9月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232,266,667(190,000,000+63,400,000*6/9)股计算,2009年1-9月公司每股收益按总股本190,000,000 股计算。
2、公司2010年9月30日每股净资产按总股本253,400,000股计算,2009 年12 月31 日每股净资产按总股本190,000,000股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946.51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512,272.07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58,755.64 |
所得税影响额(所得税减少用“-”表示) | -1,016,068.40 |
合 计 | 3,029,501.52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5,17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 | 2,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范肖群 | 1,067,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爱芬 | 3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赵年良 | 29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郝洛 | 28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何小云 | 264,801 | 人民币普通股 |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46,504 | 人民币普通股 |
孟雪英 | 222,269 | 人民币普通股 |
喻飞 | 217,90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信证券-建行-中信证券股债双赢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206.32%,主要系2010年3月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340万股,收到募集资金净额109,127.28万元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585.81%,主要系本期客户使用票据结算较多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85.63%,主要系8、9月份销售量较大,货款尚在信用期内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87.24%,主要系公司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5、存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45.21%,主要系三季度处于销售旺季,原材料备库和产成品备货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74.22%,主要系临海大洋工业园和天津工业园工程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54.99%,主要系新增装修费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41.11%,主要系期末坏账准备和合并抵销未实现销售的存货毛利引起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92.96%,主要系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以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了大部分短期借款所致。
10、应付票据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000万元,主要系支付部分供应商货款采用票据结算所致。
11、应付账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49.79%,主要系公司生产规模扩大,本期原材料采购增加,尚未到付款期所致。
12、预收款项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32.44%,主要系公司销售旺季,收到客户预付款增加所致。
13、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33.81%,主要系公司计提的2009 年度职工奖金在本期发放所致。
14、应交税费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55.90%,主要系本期原材料采购增加,进项抵扣多,增值税减少较多所致。
15、应付利息期末数较年初数减少67.81%,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大幅减少所致。
16、股本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33.37%,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6,34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所致。
17、资本公积期末数较年初数增加12,351.70%,主要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本溢价所致。
18、未分配利润期末数较期初数增长161.85%,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
19 、财务费用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70.61%,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减少,导致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20、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41.05%,主要系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年初数的增加额度大于去年同期,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较多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2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58.85%,主要系本期支付原料款、工资增加所致。
2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223.88%,主要系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增加所致。
2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99,971.45万元,主要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净额109,127.28万元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签署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如下:
1、2010年7月27日,公司与浙江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将临海大洋工业园的二期工程建设承包给浙江恒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10,080万元,合同期限为2010年7月27日-2011年8月17日。
2、2010年9月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签署了短期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10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该项借款由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
3.2.4 其他
√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报告期内不存在证券投资或衍生品投资。
2、经2010年8月5日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715.11万元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天津市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材”)实施“年产1.5万吨节能节水型PE系列管材、管件项目”;将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环保型排水、排污用聚烯烃系列双壁波纹管扩建项目”中的3,306.82万元投资变更到天津,由天津建材进行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0年7月21日和2010年8月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年产1.5万吨节能节水型PE系列管材、管件项目”的公告》、《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年产1.5万吨环保型排水、排污用聚烯烃系列双壁波纹管扩建项目”部分变更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的公告》和《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临海慧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和徐有智先生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 严格遵守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行为。 |
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 | 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 ||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章卡鹏先生 、张三云先生 | 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和《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无 |
3.4 对2010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30%。 | |||
2010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0 | ~ | 30% |
2009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32,625,672.81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预计产销规模与去年同期相比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0-030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0年10月23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0年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0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续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海曙支行继续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本次授信额度为8,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自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在该授信期内公司可分次循环使用上述额度。该项授信由公司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没有附加条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