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3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刘志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0.9.30 | 2009.12.31 | 增减幅度(%) | ||||
总资产(元) | 791,849,909.80 | 803,526,097.37 | -1.4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439,600,366.50 | 421,924,318.78 | 4.19% | |||
股本(股) | 246,542,015.00 | 246,542,015.00 | 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7831 | 1.7114 | 4.19% | |||
2010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0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总收入(元) | 99,299,347.48 | -50.48% | 285,093,127.67 | -57.3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397,457.61 | -543.82% | 17,676,047.72 | 317.6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65,320,965.30 | -26.87%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2649 | -26.81%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59 | 546.55% | 0.0717 | 316.8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59 | 546.55% | 0.0717 | 316.86%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0% | 1.92% | 4.10% | 2.8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5% | 0.90% | 2.09% | -1.7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额 | 附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919,229.1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1,014,512.9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68,675.79 | |
所得税影响额 | -9,973.28 | |
合计 | 8,753,986.23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0,107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 9,399,89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工银瑞信大盘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866,977 | 人民币普通股 |
郑智 | 1,652,984 | 人民币普通股 |
包头市北普实业有限公司 | 1,009,711 | 人民币普通股 |
杨克民 | 940,099 | 人民币普通股 |
戈玉祥 | 69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任根宝 | 666,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竣 | 634,920 | 人民币普通股 |
魏军英 | 591,132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天梅 | 563,79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㈠预付账款
上年末预付账款余额2,309,933.19元,本期预付账款余额6,186,213.62元,较上年末增加167.81%,主要系本期国庆配餐保障原料采购增加所致。
㈡其他应收款
上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69,034,161.63元,本期其他应收款余额19,247,807.24 元,较上年末减少72.12%,主要系本期收回宝鸡商场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3,815.91万元以及宝鸡国际贸易中心1,827.52万元所致。
㈢ 存货
上年末存货余额42,492,644.44元,本期存货余额14,698,095.79元,较上年末减少65.41%,主要系本期转让子公司兰州宝商信生房地产有限公司51%股权,该公司存货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㈣ 在建工程
上年末在建工程余额32,659,519.71元,本期在建工程余额1,544,101.30元,较上年末减少95.27%,主要系本期在建工程完工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㈤应付股利
上年末应付股利余额10,201,322.17元,本期应付股利余额19,284,365.82元,较上年末增加89.04%,主要系本期海南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三亚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两家航食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分配前期利润所致。
(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本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幅较大,主要系2009年12月本公司完成资产置换后,主要从事航空配餐、铁路配餐、酒店经营管理、药品生产与销售业务导致。
(七) 财务费用
本期财务费用 -364,820.24元,上年同期财务费用1,063,784.16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4.29%,主要系本期贷款减少利息相应减少所致。
(八)资产减值损失
本期资产减值损失 -11,014,145.38 元,上年同期资产减值损失3,431,616.1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20.96%,主要系本期冲回已计提的坏账准备所致。
(九)投资收益
本期投资收益-2,618,556.83 元,上年同期投资收益-146,366.29 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689.04%,主要系本期转让子公司兰州宝商信生房地产有限公司51%股权所致。
(十)营业外收入
本期营业外收入2,115,855.69元,上年同期营业外收入502,145.83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21.36%,主要系本期与宝鸡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案件和解所致。
(十一)营业外支出
本期营业外支出401,371.33元,上年同期营业外支出10,402,012.13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6.14%,主要系本期成员公司处置固定资产等所致。
(十二)现金流量表项目
本期现金流量表项目,较上年同期减幅较大,主要系2009年12月本公司完成资产置换后,主要从事航空配餐、铁路配餐、酒店经营管理、药品生产与销售业务导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履行与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公司订立的《托管协议》,据此协议,本公司拥有对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三亚汉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6%股权除股权收益和处置之外的全部股东权利。除此之外,公司无其他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重大交易、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事项。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兰州信生股权转让事宜
2010年9月20日本公司与陕西信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将持有兰州宝商信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的股权以539.8万元转让给陕西信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兰州宝商信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另一股东澳门金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出具了《放弃优先权的说明》。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兰州宝商信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商变更正在办理中。
2.易食纵横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相关事宜
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海航易控股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海航铁路餐饮控股管理有限公司,经北京市顺义区工商局审核,向本公司核发了以易食纵横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为名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国贸联营合同纠纷案
2010年10月20日本公司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05)陕执一债字第88-12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最高人民法院(2003)民二终字第190号民事判决书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陕执一债字第34号债权凭证执行终结。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至此本公司与宝鸡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所有纠纷了结。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 | 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起六十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股票。 | 依承诺履行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1、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2、关于维持航食公司业务经营稳定性的承诺。 | 依承诺履行,尚未发生需要商业控股补偿的情形。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 | -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不适用 | - | -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电话沟通和书面问询。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志强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易食股份 公告编号:2010-032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6日在西安皇城海航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志强先生主持。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7人,委托他人出席0人,缺席0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报告和事项: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www.cninfo.com.cn。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10-033)。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雍大勇为公司总裁的议案》。因工作原因,辛笛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辛笛先生在担任公司总裁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同意聘请雍大勇为公司总裁。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雍大勇为公司总裁发表如下意见:
雍大勇先生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同意聘请雍大勇先生为公司总裁。
雍大勇先生,1969年出生,籍贯陕西西安,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硕士研究生,经济师、助理会计师。曾任长安航空公司资金管理主管、海航集团计划财务部资金调度主管、海航集团财务公司结算业务部经理及总经理助理、海航实业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金海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雍大勇先生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关系,雍大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特此公告。
易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