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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2010-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刘晓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俞昌建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于丽

    公司负责人刘晓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昌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丽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期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总资产(元)16,987,326,812.8014,445,183,012.0717.6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4,879,436,576.694,900,459,235.05-0.4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2.21792.2275-0.43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559,334,528.784.5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0.25424.54
     报告期

    (7-9月)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1-9月)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24,123,743.24248,326,984.4335.0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640.112935.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5330.108442.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85.08增加0.5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44.88增加0.65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566,913.0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733,662.26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807,925.19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5,791,396.7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847,729.89
    所得税影响额-2,877,132.8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6,122,328.54
    合计9,748,165.83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220,29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种类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1,309,291,709人民币普通股
    北京高校房地产开发总公司8,100,000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银行-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6,963,92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5,999,991人民币普通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4,999,104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4,915,352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收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3,999,966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融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3,499,897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3,030,439人民币普通股
    刘明亭3,002,949人民币普通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项 目2010.9.302009.12.31变动额变动比变动主要原因
    存货2,327,973,917.68688,572,065.421,639,401,852.26238.09%本公司之子公司本期开发成本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348,539,383.01241,940,440.81106,598,942.2044.06%子公司共同影响所致
    短期借款530,000,000.001,418,458,240.00-888,458,240.00-62.64%本期偿还短期借款所致
    应付账款730,224,862.60343,415,804.82386,809,057.78112.64%本公司之子公司本期应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预收账款1,124,546,891.40320,160,409.79804,386,481.61251.24%本公司之子公司本期预收工程款及房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14,484,085.05112,157,709.58-97,673,624.53-87.09%本公司之子公司本期缴纳各项税费所致
    应付股利29,150,399.7217,788,981.3111,361,418.4163.87%子公司共同影响所致
    其他应付款2,210,791,751.471,237,483,352.65973,308,398.8278.65%子公司共同影响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814,745,999.99-814,745,999.99 本期新增短期融资券
    长期应付款109,259,475.5469,432,211.7939,827,263.7557.36%子公司共同影响所致
    专项应付款53,280,278.1327,593,796.2125,686,481.9293.09%子公司共同影响所致

    2、利润表项目:

    项 目本期上年同期变动额变动比变动主要原因
    投资收益-25,700,594.22-12,153,043.78-13,547,550.44-111.47%联营及合营公司共同影响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项 目本期上年同期变动额变动比变动主要原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8,826,373.58-216,375,957.30-292,450,416.28-135.16%本期投资支付现金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980,347.83-392,136,228.74285,155,880.9172.72%本期偿还债务所支付现金减少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临沂首创博瑞水务有限公司投资临沂市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的议案》,同意临沂首创博瑞投资临沂市罗庄区第二污水处理厂TOT项目,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总规模3万立方米/日,预计总投资3,860万元。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北京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81,390,890股转让给其第一大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3、本报告期,公司与日本住友商事(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友商事")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就包含水处理、污水处理和其它相关水业基础设施和商务活动等领域的水务业务在中国境内外展开合作。

    4、本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香港")与新资本国际的子公司智洋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首创香港将其持有的首创爱华(天津)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12%的股权(首创香港原持有其75%股权)转让予智洋有限公司,该股权转让事项至本报告期末交割尚未完成。

    5、本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首创下属公司醴陵首创垃圾综合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与醴陵市人民政府签定《醴陵市无害化垃圾填埋场TOT项目特许经营协议》,项目特许经营期25年,投资总额8,000万元人民币。

    6、依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供水价格和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的通知》(马政秘[2010]65号),公司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8月底完成水价调整。调整后的水价从2010年9月1日起执行。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股改承诺:

    1、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5年内,每年依据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提出现金分红议案,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期可分配利润的70%,并承诺在股东大会上对所提分红议案投赞成票;

    2、首创集团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未来将不从事与首创股份产生同业竞争的水务业务;

    3、支持首创股份尽快通过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来建立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切实履行相关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现金或其他方式分红事项。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晓光

    2010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2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0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0年10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在广东发展银行北京车公庄支行办理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北京车公庄支行办理人民币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下浮10%。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关于在民生银行朝阳门支行续办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民生银行朝阳门支行续办人民币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按照银行审批规定在提款时与银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0-25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恩施市绿源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转让项目

    ●投资金额和比例:资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亿元;恩施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投资期限:特许经营期30年

    ●预计投资收益率:项目公司股本金内部收益率预计9.18%

    特别风险提示:

    ●投资标的本身存在的风险: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方面存在风险

    一、概述

    近日,我公司收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意向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NO:00780083),该所对我公司参与恩施市绿源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 意向受让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我公司符合受让条件的要求,且受让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我公司受让资格及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未提出异议,确认我公司为合格意向受让方,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的协议转让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0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加恩施绿源城市污水处理资产转让项目投标的议案》。公司将投资恩施市绿源污水资产转让项目,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1亿元。公司将在湖北省恩施市设立恩施首创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施首创”),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4,000万元,我公司持有恩施首创100%股权。

    对该项目的投资及相关协议的签署未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恩施市五峰山西侧,清江河恩施城区段下游,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6万吨,占地4万平米,本项目于2001年正式开工建设,2003年投入试运行,2005年正式投入运行,服务市区约24万人口。污水处理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工艺,出水排放标准执行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污泥处置采用外包方式。

    转让标的对应的资产范围为:污水处理厂区内所有土地、房屋及设备设施,桔园街泵站及泵站至污水处理厂管道。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污水处理设计规模为6万吨/日。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恩施市环保局与恩施首创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及《污水处理服务协议》,恩施市绿源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与项目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

    项目特许经营期限:30 年;

    保证水量:首年5万吨/日,第二年5.5万吨/日,第三年开始6万吨/日;

    污水处理厂主要执行标准:出水排放标准按GB18918-2002一级B执行。

    资产转让价款:人民币1亿元;

    项目公司股本金内部收益率(IRR):9.18%

    四、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恩施市绿源城市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主要负责恩施市城市污水的处理。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投资恩施绿源污水资产转让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将是公司在湖北省首个项目,具有示范效应,对于公司开拓湖北水务市场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双方对于保底水量、水价等商务条件均有明确的约定,在双方依约履行的前提下,特许经营期内将会为公司带来较稳定的收益。

    本公司投资该资产转让项目后,不会产生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情况。

    六、项目的风险分析

    该项目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公司将加强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以保证污水处理服务费的足额支付。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意向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