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发行询价
责任约束初见成效(上接封一)
责任约束初见成效(上接封一)
2010-1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新股发行询价
责任约束初见成效
(上接封一)
显然,压制新股发行价格不是本轮改革的核心目的,改革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加大对询价者询价责任约束,使得报价更真实体现报价者的意愿。包括网下摇号、公布研究报告结论等改革措施,都是改革目的在手段上的体现。
改革后单一机构获配的新股市值都在几千万左右,较此前的几百万,必然对询价对象形成更大的制约作用,一旦破发,机构将承受很大的资金损失。从此次网下报价过程来看,机构之间的报价更加接近,以往的“非理性报价”、“人情报价”大为减少,较之发行价和市盈率,这是本轮新股发行改革更让我们为之欣喜的现象,也必将产生更为长远的影响。
除了网下摇号外,主承销商推荐的新询价对象积极参与网下询价,主承销商的估值结论也向投资者公布,这些手段的效用都不能简单通过这三只新股的网下询价结果来衡量。如果询价机构多次偏移估值结论,将对询价主体形成强大的外部舆论压力。而扩大网下询价对象除了能够在机构间形成“良性竞争”外,也为下一步增加主承销商配售权的改革积累宝贵经验,这些都应当成为发行市盈率外,更需要关注的改革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