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0-020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19,930,000股
●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10年12月1日
一、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情况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经东方电气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09 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09 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批准,并于2009年11月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151号)。
公司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于2009年12月1日结束,发行数量为119,930,000股,发行价格为42.07元/股。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882,000,000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1,001,930,000股,发行结果公告刊登在2009年12月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编号为“临2009-028”号。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有关承诺
本次非公开发行向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之日(2009年12月1日)起限售期为36个月,向其他发行对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之日(2009年12月1日)起限售期为12个月。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至今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001,930,000股。
2009年11月18日,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新股的方式成功地发行了119,93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总股本增加到1,001,930,000股。
2010年6月28日,公司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10年第一次内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0年第一次外资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公司2009 年底总股本1,001,93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0 元(含税),同时以公司2009 年底总股本1,001,93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每10 股转增10 股,共计转增1,001,930,000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003,860,000 股。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119,930,000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0 年12 月1日;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对象 | 持有限售股总数 | 本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 | 剩余限售股份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000,000股 | 25,000,000股 | 0股 |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4,000,000股 | 24,000,000股 | 0股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股 | 20,000,000股 | 0股 |
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16,000,000股 | 16,000,000股 | 0股 |
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6,000,000股 | 16,000,000股 | 0股 |
刘益谦 | 16,000,000股 | 16,000,000股 | 0股 |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2,930,000股 | 2,930,000股 | 0股 |
五、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如下表:
股份性质 | 持股人类别 | 本次上市流通前 | 变动股份数 | 本次上市流通后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国有法人持股 | 135,930,000 | -16,000,000 | 119,930,000 |
2、其他内资持股 | 103,930,000 | -103,930,000 | 0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24,000,000 | 119,930,000 | 1,543,930,000 |
2、境外上市外资股 | 340,000,000 | 0 | 340,000,000 | |
股份总数 | 2,003,860,000 | 0 | 2,003,860,000 |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11 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75 证券简称:东方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0-021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11月25日,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九人,实际参会董事九人。本次董事会会议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关于吴焕琪同志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由于工作需要,吴焕琪同志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裁。本公司董事会谨对吴焕琪同志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诚挚感谢!
特此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11 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