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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0-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4 股票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10-047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2、本次会议上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均获得审议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0年11月26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成都顺城大街229号顺城大厦5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学平先生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共4名,代表股份13,211.19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33,851.2477万股的9.87%。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子公司上海道丰投资有限公司对外投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道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亿元与深圳市瑞达升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利明泰投资有限公司合资设立联合投资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13,211.1931万股, 反对0 股,弃权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周健律师、陈佳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英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