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77 证券简称:杭齿前进 编号:临2010-008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11月30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2010年11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金路45号杭齿集团综合大楼二楼多功能厅
(三)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茅建荣先生
(六)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95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88,622,8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2.14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4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87,716,4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1.9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1人,代表公司股份数906,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7%。
公司在任董事9人,6人出席会议,董事胡英、姜国勇及独立董事骆家马龙应工作原因没有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监事景建文因工作原因没有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及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律师冯艾、陈旭楠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募集资金,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保证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作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200 万元,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数额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筹资净额的15.26%,使用期限不超过6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为:赞成288,451,041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99.941%;反对62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021%;弃权1098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038%。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律师冯艾、陈旭楠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杭齿前进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的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 一O 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