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0-007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0年12月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15日在际华集团总部7层会议室举行。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进行,全体董事出席会议,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议程进行,会议召集、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召开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际华南京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的议案》。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0-00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发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际华网络连锁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0-00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发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公开披露的《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0-0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发对。
四、审议通过《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咸阳际华新三零印染有限公司职工股东持有的该公司股权的议案》。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公司将按照不高于评估值的定价原则收购咸阳际华新三零印染有限公司职工股东持有的该公司68.10%股权,收购完成后,咸阳际华新三零印染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意授权经理层按法定程序依法合规办理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发对。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0-008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投资项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为打造国际一流环保滤材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防护装具研发生产基地,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公司经济增长点,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际华南京新材料产业园项目。
际华南京新材料产业园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南京际华三五二一特种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五二一公司”),建设地点为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占地427.5亩。
该项目一期工程拟实施两个项目,分别是耐高温、耐腐蚀环保滤材技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环保滤材项目”)和功能性伪装防护装具生产线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防护装具项目”),这两个项目均为际华集团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耐高温、耐腐蚀环保滤材技改项目
随着国家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要求不断提高,环保滤材产业以每年不低于15%的速度快速增长,而中高档滤料的增幅远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三五二一公司作为国内唯一一家承接国家863计划的环保滤材企业,专业从事高性能滤料的研制与应用,掌握高端滤料的核心技术。
环保滤材项目拟引进一条高性能PTFE湿法纺丝纤维生产线、一条PTFE滤料气流成网生产线、一套PTFE制膜生产线、一套PTFE覆膜生产线、一条特高温后处理定型生产线、一条水刺滤料生产线、四条复合滤料机械成网生产线,以及检测设备及辅助设备。
环保滤材项目产品定位为高端滤料产品,适应于高温、高腐蚀烟气环境的长期使用,目标市场领域为钢铁冶金、火力发电锅炉尾气除尘,水泥厂窑炉尾气收尘净化、城市垃圾焚烧尾气净化,以及化工、循环经济行业及其他领域。
项目实施后,三五二一公司环保滤材业务的技术装备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增加400万平方米中高端滤料的生产能力,有效解决订单需求增长所带来的产能不足问题,同时依托承担国家863计划的研发平台,加大自主创新,不断拓宽高端环保滤材的应用领域,进一步巩固强化在国内环保滤材产业的领先地位。本项目已于2009年底获得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补贴2160万元,并被列入南京市2010年50大重点工业化推进项目。
本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营业收入59600万元,净利润6767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20.20%,投资回收期4.2年(不含建设期)。
2、功能性伪装防护装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我国军用和民用装具已向功能化、模块化、系列化、高端化方向发展,产品档次不断提升,多功能需求不断升级,三五二一公司通过实施防护装具项目,积极适应军用装具多功能防护特点的变革,并通过新技术的应用,占据民用装具行业的技术、市场制高点,同时较好地解决了产能不足的问题。
项目计划引进功能性涂层生产线、多功能网架帐篷生产设备、武器及模块化携行单元生产设备、携行具背架生产线等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可形成年产帐篷2.5万顶、军械装具1.5万套、特种服装30万套以及背囊、腰带、手套等专用产品75万套(计量单位)的规模。
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年营业收入25000万元,净利润2532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为20%,投资回收期为6.4年(不含建设期)。
3、项目资金来源和实施进度计划
际华南京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拟投资4.99亿元,其中,环保滤材项目投资额约为3.73亿元,防护装具项目投资额约为1.26亿元。资金来源方面,使用上市募集资金42370万元,国家发改委中央预算内投资补贴2160万元,银行借贷5370万元。
环保滤材项目和防护装具项目均已上报南京市政府立项核准备案,完成了环保评价和能源评价,项目设计总图已上报南京市规划部门审批,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积极推进。项目计划于2010年12月动工,2011年12月竣工。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718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0-009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成立“际华网络连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际华网络”)
● 投资金额和比例:际华网络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际华集团”或“本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际华网络股权的100%。
特别风险提示:
际华网络将按照“统一品牌、统一研发、统一产品、统一营销、统一物流配送、统一培训”的原则,开展终端市场网络连锁业务。虽然公司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已经培养了一批富有经验的营销管理人员,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营销管理经验,但随着直营店数量的不断增加,将对公司管理能力提出考验。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推进品牌管理和渠道建设,实现经营模式转型,际华集团拟成立“际华网络连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际华集团出资5000万元,占际华网络股权的100%。本次对外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
2、董事会审议情况:此次对外投资已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由全体参会董事一致通过。
3、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投资决策权限,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际华网络主要从事户外用品、定制业务和电子商务三大业务,经营范围为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服装、鞋帽、睡袋、背包、帐篷、露营用品、登山器材、户外用品、体育用品以及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普通货运等(以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住所为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5区6号楼。
际华网络将立足际华集团长期的军需品研发设计经验、完整的产业链条和齐全的功能性产品系列、子公司广泛的地域分布等独特优势,进入国内外户外用品市场和服装服饰高级定制市场,依托遍布全国21个省市的子公司开设直营店,迅速形成连锁规模,实现公司由生产制造业向服务制造业的战略转型。
三、 对外投资对际华集团的影响
此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通过本次对外投资,际华集团将全面进入终端零售市场,为“十二五”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备查文件目录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际华集团 证券代码:601718 公告编号:临2010-010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84 号文核准,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15,7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4,9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91,377.59万元。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204 号验资报告审验,前述资金已全部到账。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第十三章“募集资金运用”中“二、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披露,公司计划募集资金324,799 万元,其中拟投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共计294,799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0,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类别 | 序号 | 募集资金项目 | 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 |
军警职业装建设项目 | 1 | 智能化中高档职业装生产线技改项目 | 33,593 |
2 | 高档针织面料及制品扩建改造项目 | 12,149 | |
小计 | 45,742 | ||
军警职业鞋靴建设项目 | 3 | 军警靴、职业鞋靴技术装备升级扩建改造项目 | 27,485 |
4 | 功能性职业鞋靴等技改工程项目 | 7,070 | |
5 | 功能性防护胶靴生产线技改项目 | 2,700 | |
6 | 中高档防寒裘皮及制品扩建项目 | 5,835 | |
小计 | 43,090 | ||
军警职业装面料及家纺产品建设项目 | 7 | 高档职业装面料、功能性面料及家纺制品技改项目 | 122,059 |
8 | 4万锭特种纱线技术改造项目 | 7,535 | |
小计 | 129,594 |
特种防护装备建设项目 | 9 | 功能性伪装防护装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 9,870 |
10 | 高性能防弹材料及制品技术改造项目 | 7,000 | |
11 | 多功能运输装备舱技改项目 | 5,000 | |
12 | 耐高温、耐腐蚀环保滤材技改扩建项目 | 32,500 | |
13 | 军警职业服饰件表面处理装备改造项目 | 3,500 | |
14 | 精密模具装备生产线改造项目 | 3,000 | |
15 | 功能性桑拿桶和智能化充气睡具扩建项目 | 8,503 | |
小计 | 69,373 | ||
研发机构功能建设项目 | 16 | 完善各专业研究院功能建设项目 | 7,000 |
其他用途 | 17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 |
合计 | 324,799 |
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多于以上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则多出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如果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资金需求总额,则将以自有资金及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抓住市场机遇,保障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金到位前,公司已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出具的《关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瑞岳华专审字[2010]第2375号),截至2010年7月31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自筹资金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7,504.64万元。
四、关于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决议
公司于2010年12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10年7月31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67,504.64万元。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就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公司保荐人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公司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认为:公司截至2010年7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决定本次置换事宜前,已与保荐人进行了沟通,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67,504.6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合规、真实且符合相关承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瑞银证券及保荐代表人同意公司实施该等事项。
六、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事宜,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
3、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