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2 证券简称:哈空调 编号:临2010-060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12月20日以书面直接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2010年第十七次临时董事会于2010年12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经过认真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天通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追加增资的议案》。
2010年11月22日,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10年第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天通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的议案》并经公司2010年12月8日召开的2010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公告刊登于2010年11月23日、2010年12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同意以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出具的亚超评报字【2010】第10075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500kV电力变压器项目净资产评估值41,754.71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哈尔滨天通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通公司”)进行增资。其中3,480.00万元用于增加注册资本,余下的38,274.71万元计入天通公司的资本公积,此次增资完成后,天通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2,000.00万元增加为5,480.00万元。
2010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了评估机构《关于资产评估机器设备评估值中涉及税务问题说明》,内容为:“我公司于2010年10月28日出具了《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增资哈尔滨天通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报告文号为亚超评报字【2010】第10075号。该评估报告的评估范围中包括拟进行增资的机器设备,此部分的机器设备的评估价值中不包含增值税,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涉及增值税额14,276,266.27元。特此说明。”
鉴于公司以2010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500kV电力变压器项目净资产评估值41,754.71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天通公司进行增资的额度中不包含进行增资的机器设备的增值税额1,427.63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以该部分增值税额1,427.63万元对天通公司进行追加增资,记入天通公司的资本公积。此次追加增资后,公司对天通公司的增资额由41,754.71万元(不含用于增资的机器设备的增值税)变为43,182.34万元(含用于增资的机器设备的增值税1,427.63 万元)。增资完成后,天通公司的注册资本仍为5,480.00万元,资本公积为39,702.34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向全资子公司追加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