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 1:头版
  • 2:要闻
  • 3:特别报道
  • 4:产经新闻
  • 5:财经海外
  • 6:观点·专栏
  • 7:公司
  • 8:公司纵深
  • 9:创业板·中小板
  • 10:特别报道
  • 11:专版
  • 12:地产投资
  • A1:市场封面
  • A2:市场·新闻
  • A3:市场·机构
  • A4:市场·动向
  • A5:市场·观察
  • A6:调查·市场
  • A7:资金·期货
  • A8:股指期货·融资融券
  • B1:披 露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 关于增加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软件产业环境建设补贴的公告
  •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
  •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2010年12月29日   按日期查找
    B4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40版:信息披露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凌云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关于增加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软件产业环境建设补贴的公告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2010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关于增加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0-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证券”)签署的《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信达证券从2011年1月4日起代销工银瑞信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485111,B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485011)。

      自2011年1月4日起,投资者可到信达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以及与信达证券已代销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的转换业务(未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基金除外)。通过信达证券办理本基金的定投业务,每月最低申购额为100元人民币。投资者在信达证券办理基金定投业务及转换业务应遵循信达证券的具体规定,以信达证券公告的业务规则为准。

      信达证券基本情况

      一、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5号中商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投资者还可通过拨打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010-5869 8918,或登录网址:www.icbccs.com.cn 咨询、了解基金详情。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