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603 股票简称:ST兴业 编号:2011-001
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的提案;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11 年1月10日10: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宛平路315号宛平宾馆中心会场。
(三) 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四) 会议召集人: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铁铭先生。
(六)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194,641,920 股,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54人,代表股份30,071,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予以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原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提供审计年限较长及本公司现状,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议聘请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总表决情况:参加表决的股数为:30071979股。其中,同意:29651136股,占98.60%;反对403670股,占1.34%;弃权:17173股,占0.06%。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通力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1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