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重大合同公告
证券代码:002443 证券简称:金洲管道 公告编号:2011-004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0年12月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0-022),披露了下属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下称“管道工业”)与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就中缅油气管道用钢管的合同数量和相关合同条款达成纪要的公告。近日管道工业与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签署了正式合同。
一、合同风险的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2011年--2012年。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存在客户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要求变更交货时间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基本情况: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毕跃明;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亿肆仟叁佰肆拾柒万贰仟元整;注册地:北京。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2008年发生销售金额为56817万元,占公司销售收入的18.48%,2009年发生的销售金额为19254万元,占公司销售收入的8.34%;2010年发生的销售金额为33万元,占公司销售收入的0.02%。该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实力雄厚,具备履行相关义务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中国石油技术开发公司
卖方: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中缅原油管道工程(缅甸段)、中缅天然气管道工程(缅甸段)线路用螺旋埋弧焊防腐钢管
3、合同总金额:人民币贰亿伍仟肆佰贰拾捌万玖仟陆佰零壹元玖角伍分(254289601.95元)
4、供货时间:交货时间2011年下半年--2012年上半年。
5、合同签署时间:近日签署。
6、付款条件及方式:合同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约80%的预付款,其余货到结款。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根据项目进度,该项目的实施将对上市公司本年度和2012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会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2、合同不影响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当事人形成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中介机构的意见: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