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15 股票简称:小商品城 公司编号:临2011-007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月20日在义乌市福田路99号海洋酒店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方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议案表决,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均可在交易时间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86人,代表股份数85932.0407万股,占总股份数136,080.3544万股的63.15 %。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人数为9人,代表股份数 80172.2432万股,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表决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委托代理人数为77人,代表股份数5759.7975万股。
公司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经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合并统计,议案审议的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择优选择融资方式的议案;
(85928.710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99%;1.14万股反对;2.19万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房地产公司增资的议案;
(85928.570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99%;3.3万股反对;0.17万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投资建设义乌义西生产资料市场的议案;
(85928.570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99%;1.11万股反对;2.36万股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5804.0019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85%;125.5888万股反对;2.45万股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5928.310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99%;1.11万股反对;2..62万股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5928.310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99%;1.11万股反对;2..62万股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5928.310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99%;1.11万股反对;2..62万股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85928.310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99%;1.11万股反对;2..62万股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关联交易制度》的议案;
(85928.310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99%;1.11万股反对;2..62万股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5928.310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99%;1.11万股反对;2..62万股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重大生产经营决策规则》的议案;
(82241.6075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5.71%;1.11万股反对;3689.3232万股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独立董事津贴制度》的议案;
(85921.7107万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总有效表决权的99.99%;7.67 万股反对;2.66万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邱志辉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邱志辉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网络投票的程序与方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600415 股票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11-008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1月5日,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十次董事会的通知。2011年1月20日下午16:30分,董事会如期在浙江省义乌市福田路105号海洋商务写字楼18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5名,实到董事12名。董事汪一兵、独立董事吕长江、樊勇明因故无法出席,汪一兵委托董事鲍江钱,吕长江、樊勇明委托独立董事荆林波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金方平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滚动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公司短期融资券(简称“短融”)项目于2009年11月17日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成功(中市协注【2009】CP126号注册通知书)。根据注册通知书,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有效期为2年。在注册有效期内,公司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短期融资券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公司于2010年1月15日和3月30日分两期发行了每期额度为1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共融资20亿元。其中,第一期短融年利率为3.14%;第二期短融年利率为2.92%。以上两期短融分别于2011年1月15日和3月30日到期。其中,第一期短融已经到期并归还。
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着“灵活、高效、低成本”的理念,为了补充日常运营资金及优化公司负债结构,节约财务费用,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继续滚动发行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短融,其中,本期发行金额为10亿元。】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