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1-7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1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4日以传真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9人,分别是许淑清女士、刘伟湘先生、赵学伟先生、姜成厚先生、吴少彤先生、黄泽骎先生、甘功仁先生、周宜强先生、罗绍德先生。公司监事均收到会议资料,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通过《中恒集团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增加银行贷款的议案》。
中恒集团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公司”)根据2011年生产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向中国民生银行南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5000万元人民币,贷款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并由中恒集团为其提供保证担保。
在上述贷款申请事项得到批准后,中恒集团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金融机构签订具体贷款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会议以9票同意通过《中恒集团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公司为制药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南宁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此贷款范围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此议案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中恒集团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8。)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同意通过《中恒集团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1年3月21日召开中恒集团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1年3月21日上午9:30 开始,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中恒集团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四)股权登记日:2011年3月15日
(五)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1年3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3、具有上述资格的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的中介机构。
(六)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复印件需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3、登记时间为2011年3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登记地点在公司证券部,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1年3月18日前公司收到为准)进行登记。
上述登记办法不影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的参会权利。
(七)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办公楼四楼
3、联系电话:(0774)3939128
4、传真电话:(0774)3939053
5、邮政编码:543000
6、联系人:林立 童依虹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5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出席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252)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如果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同意”、“反对”、“弃权”栏中选择一项打“√”,多选无效):
议案 |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中恒集团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名称(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有效期: 2011年3月 日至2011年3月 日
委托日期:2011年3月 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2011-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
●累计担保总额:42000万元人民币
●对外担保总额:0
●逾期担保总额: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确保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恒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公司”)2011年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按照金融机构的有关要求,公司对制药公司所申请的人民币150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2011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梧州市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许淑清
注册资本:3.042604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滴眼剂、丸剂、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糖浆剂、散剂、合剂、酊剂(内服、外用)、茶剂、酒剂、煎膏剂、冻干粉针、葡萄糖原料、葡萄糖酸钙原料、葡萄糖酸亚铁原料、龟苓膏的生产;保健食品、饮料、医药包装材料的生产;房地产开发、旅宿、饮食(供分支机构经营);轻化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出口本企业自产的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中成药;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制药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该公司99.22%的股份。截止2010年6月30日,制药公司资产总额为14.84亿元,净资产为6.8亿元,负债总额为8.04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5.2亿元;2010年半年度,制药公司实现实现营业总收入3.6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1.81%,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04.89%。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制药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南宁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5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担保期限根据银行实际贷款期限确定。在贷款范围内,公司授权经营管理层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具体担保协议,并办理相关担保手续。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制药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向其提供银行贷款担保,以支持制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资金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公司为制药公司提供上述担保是安全、可行的。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制药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15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制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目前该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具有良好的债务偿还能力,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担保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2010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2000万元,全部系为控股子公司制药公司提供的银行贷款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9.03%。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恒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制药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