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1-002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1日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8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德禄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全体董事传真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银行贷款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见《关于为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银行贷款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兰太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1-003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银行贷款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股权)。
本次担保数量:人民币6,86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为本次担保反担保
本次担保后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 214,6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江西兰太”)因新建氯酸钠、双氧水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拟申请银行贷款28,000万元,公司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二十次会议决议已批准为其提供21,140万元贷款担保,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江西兰太继续向银行申请贷款,需本公司为其增加6,860万元的贷款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
注册地:新干县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德禄
经营范围:氯酸钠、双氧水的生产与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股51%
江西兰太是2008年由本公司与中盐江西盐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盐化”持有江西兰太49%股权)共同出资成立。
截止2011年2月28日,江西兰太总资产32,149.98万元,总负债14,979.4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14,000万元),净资产17,170.55万元,新建氯酸钠、双氧水项目尚处建设期,无营业收入和利润。
三、担保方式:本公司与江西盐化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江西兰太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议案提交之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214,600万元,均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六、董事会意见:被担保单位新建项目建成后其产品具有市场竞争优势,所获收益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同时采取了规避风险的反担保措施,可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七、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