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冬妮
“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中,除了继续把提高劳动者报酬、改善民生和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内容列为党和政府的重要任务,规划还提出未来5年的经济增长目标为7%。这些似乎预示着以幸福、尊严、公正、和谐为特点的新时代正在到来。“幸福”成为今年“两会”热议话题,在某种程度上说明幸福正成为现实需求。
纵观历史,幸福常常被认为是主观的、个体的需求而被公共政策忽略。世界上确实有把幸福作为施政目标的国家,比如经济并不发达但志在让国民更幸福的不丹,政府专门建立了国民幸福指数以衡量政策效果,但此类国家屈指可数。从本质上讲,幸福是一种比生存和发展更高层次的需求,它包含着安全需要、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幸福也许因人而异,因为个人幸福的感觉不仅取决于客观条件,还取决于自身期望;但一个社会,只有提供了能让人们不同层次的需要得以满足的结构和环境时,才能称之为幸福社会。所以,在公共政策中首先需要把幸福客观化和一般化。
那么,究竟是什么影响了中国人的幸福感?怎样才能让国民幸福倍增?
基本的生活保障当然是获得幸福感的底线。如果把基本的生活保障作为幸福的门槛,按照当前人均年收入1196元的贫困标准,至今我国有4300多万贫困人口还没能跨入这个门槛。而随着贫困标准继续上调的客观趋势,贫困人口总量也会超过现在这个数字。
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医疗消费支出比重不断上涨。1990年,城镇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比重为2%,2009年已达12%;1990年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支出比重为3.3%左右,2009年已达7.2%。尽管“十一五”期间国家力推 “新农合”建设和医疗制度改革,目前在居民医疗费用支出中个人仍然是支付主体,“大病致贫”的威胁仍然存在。
据住建部的数据,目前中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大概在7%至8%,保障性住房事业刚刚起步,由于制度不完善、程序不透明,许多经适房并没有流入真正的保障对象手中。
我国正在进入老龄化,但目前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不足50%,而总体看各个地区养老保险基金缺口仍然很大,而全国70%以上的老龄人口所在的农村地区,养老保险还处在探索再起步阶段。
就业机会和物价稳定,是保证生活质量从而保障幸福的重要条件。在当前的发展阶段,就业是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获得社会认同感和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手段,这两点都直接关乎幸福。当前我们面临的就业压力仍然较大,在不可避免的结构调整中,失业人口在一定时期内将会增加,同时农村剩余劳动力仍将继续向城市流入,新增大学生毕业生的数量仍在继续上升,给就业造成了现实压力。
稳定的物价是保证购买力从而保证生活质量的前提。当收入增长跑不赢CPI时势必会降低人们尤其是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同时影响扩大内需、扩大消费的大局。
不合理的收入差距和社会不公与幸福背道而驰。而不合理的收入差距除了有二元体制结构的历史原因,越来越多源自行政垄断和不平等的竞争。不错,市场经济的动力本身来源于差距,需求有别,收入有别,有了差距,才有发展的动力和压力。但前提是,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是公平的、市场的、社会认可的,从而差距能带来正面的激励效应,而不是负面的对立效应。
我国是法治社会,但权力社会的影子至今仍在影响着人们的幸福感。公权或者公权的代理者常常能轻易地越过公共领域挤压私人空间,冒犯私人权利。
从以上这些方面看,要守卫国人的幸福,并使幸福更为坚固,我们需要尽快建立覆盖全体居民、向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倾斜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福利体系,需要政府和社会创造适宜中小企业发展的环境,提供更多就业服务机会,需要加强宏观政策的有效性,以尽快形成一套治理通胀的制度和办法,更需要打破行政垄断、打破二元结构的制度安排,促进公平竞争,强化政府二次分配调节收入差距的职责,需要建立约束和制衡公权的体制和机制,需要完善保障私人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制度,建立透明的政府等等。而这一切,征途漫漫。
今天,已有专家提出了“幸福中国”的发展目标,一些地区还明确了“幸福”的政策目标,如广东在其“十二五”规划中就明确了建设“幸福广东”的目标,重庆提出了要把“幸福指数”作为发展导向等等。但也有专家担心,追求幸福的复杂程度和难度,容易导致公共政策模糊不清,最终使幸福流为一句空话、一场作秀。为了让幸福的目标变得更富操作性,有专家提出首先建立国民幸福指数以取代GDP,而衡量幸福的指标体系除了人类发展指数,还包括政府治理、环境适宜度、安全感、社会资本、收入分配等指标。问题是,要让幸福指数成为考核政府和官员的主要指标和约束性指标,体制和制度的改革做好准备了吗?
(作者单位: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新兴经济体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