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青海丰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决定
股东青海丰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决定
2011-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青海丰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经查明,青海丰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镇科技”)在2010年10月27日至2011年1月21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华鼎”)股票20,840,069股,占其总股本的8.80%。丰镇科技在减持青海华鼎股份达到总股份5%时,未及时停止买卖并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11.9.1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给予青海华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青海丰镇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公开谴责。
对于上述惩戒,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抄报青海省人民政府,并将其计入上市公司诚信记录。
希望丰镇科技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并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配合上市公司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