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1268 证券简称:二重重装 公告编号:临2011-014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045元。
●股权登记日:2011年3月28日
●除息日:2011年3月29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4月11日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1年3月15日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本次A股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派息方案
1. 本次分配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1,690,000,00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500,000.00元。
2. 对于持有公司A股股份的个人股东(含证券投资基金)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5元。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A股股份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通知》”)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5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除前述QFII以外的A股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5元。
二、分红派息具体实施时间
1. 股权登记日:2011年3月28日
2. 除息日:2011年3月29日
3.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1年4月11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1年3月2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 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 除上述股东外,其他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东可于现金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五、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838)2343088
联系传真:(0838)2343066
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珠江西路460号二重重装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8000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