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梅花集团 股票代码:600873 公告编号:2011-016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3月28日上午9:30
2.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华祥路6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主持人:董事长孟庆山先生
5.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20人,代表股数91294257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55%
6.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彭山涛律师、张宇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129425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 股。
2.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129425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 股。
3.审议通过《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9129425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 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根据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立信大华审字[2011]033号审计报告,公司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0,001,983.9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06,592,923.25元,按照母公司净利润675,447,288.41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67,544,728.84元后,2010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1,929,050,178.35元。
公司2010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拟以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8,236,6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5.00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504,118,301.50元。
(2)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五洲明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以新增股份吸收合并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后续安排,公司拟以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8,236,603 股为基数,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16.861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708,236,603股。
同意9129425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 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9129425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 股。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报酬》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2011年度会计报告的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同意9129425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 股。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9129425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 股。
8.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修改《公司章程》有关的工商变更、股票登记等手续的议案》
(1)根据证券、外资主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申报与《公司章程》变更有关的文件;
(2)根据外资主管部门和工商主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申报与工商变更有关的文件;
(3)办理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有关的其他审批、核准及登记手续。
同意9129425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 股。
9.审议通过2011年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1年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计划2011年向全资子公司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存量),向全资子公司廊坊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存量)。
同意91294257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彭山涛律师和张宇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梅花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