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封一)
各证监局、交易所为此高度重视,及时排查存在同业竞争和大量关联交易问题的上市公司,摸清情况,分析原因。在专项活动期间,各证监局对335家上市公司进行了细致调研,从部分改制、危机公司风险处置、国企整合等中产生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原因入手深入分析,全面、准确把握了有关上市公司在专项活动中存在的难点和障碍。各证监局本着由易到难、由浅入深的原则确定了136家重点公司,其中存在关联交易问题的公司49家,同业竞争问题的公司46家,两种问题并存的公司41家。
“的先立,挟弓放矢则成之”。136家重点公司的确定,大大提高了专项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加强各辖区推动公司落实专项活动各项要求的积极性,提高上市公司对专项活动的认识,保证专项活动的效果,中国证监会相关领导就专项工作的目标、原则、路径、步骤做了重要批示,有关部门在此基础上,充分研究、缜密部署、积极协调,多管齐下,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截至2010年12月31日,136家重点公司中已有58家公司基本解决了相关问题,其中减少关联交易27家,消除同业竞争20家,解决两种并存问题11家;其余78家公司基本明确了工作方案,正在积极推进工作。
按上市公司资产规模统计,58家已解决问题的公司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共新增注入资产2387亿元,其中通过吸收合并方式970亿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810亿元、再融资购买资产方式553亿元、自有资金购买资产方式54亿元;按关联交易减少额统计,2009年度的关联交易发生金额合计约500亿元,2010年通过专项活动减少了293亿元,较上年度降低了59%。
而从解决问题的具体手段来看,通过吸收合并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并购重组行政许可方式合计为1780亿元,占比为75%,再融资和自有资金购买的607亿元,占比为25%,并购重组成为主要的解决方式;从2010年底实现整体上市的公司市值分析,23家公司实现整体上市,新增资产折股时的作价为1700亿元,2010年底新增股份的市值已增长到2500亿元,增加了800亿元,增幅为47%,整体上市后的公司价值得到投资者的认同。
此外,从辖区专项活动工作完成情况来看,36家证监局中共有16家证监局的工作完成比例超过50%,上海局、福建局、青海局、湖南局、江苏局等证监局的成效更为突出,上海局与当地国资部门协同配合推动辖区5家公司整体上市,青海局推动4家公司通过重组和吸收合并解决了存在的问题;从控股股东的性质来看,58家基本解决问题的上市公司中,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共计43家,约占74%,民营控股的上市公司15家,约占26%。
构建综合协作机制群策群力化解难题
专项活动稳步推进,成效明显,有赖于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除了第一时间摸清问题、选定重点工作对象外,政策支持、保障有力,也是专项活动取得成效的关键。
由于解决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问题多涉及到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证监会有关部门在行政许可审核过程中本着“扶优限劣”的原则,为部分行动积极、市场影响力较强的公司创造有利条件,推动其通过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方式实现整体上市,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结合监管实践,有关部门筛选了中国重工、强生控股、四川双马、重庆百货等公司,结合并购重组市场化制度建设,采取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核效率,推动公司及时解决了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问题。
对于本次专项活动中存在的复杂、疑难问题,以及在工作中遇到障碍较大的辖区,证监会还召开专题会议共商对策,交流经验、加强督导。证监会先后于2010年3月、7月召开监管协调会,10月份召开专题会,召集部分证监局共同商议专项活动中遇到的各类疑难问题,研究科学有效的解决对策,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证监局通过阶段性工作总结,提出了许多工作建议,为专项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为从源头上治理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证监会内部多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对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开展专题调研。通过调研,各部门一致认为既要解决部分改制公司的遗留问题,又要从源头上防止部分公司新增问题,各部门要形成统一的监管标准,牢固树立监管一体化的理念。在具体工作中,上市公司再融资时,证监会上市部对于存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问题的公司出具监管意见通报发行部,提请其在审核过程中予以关注,协助做好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问题的专项工作。
为有效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解决上述问题,证监会特别重视发挥综合监管体系的作用。一方面证监会与国资委通过综合监管、联合培训等形式,共同推动重点央企集团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各地证监局主动向地方政府通报情况、建言建议,将地方国有企业的发展与专项活动的开展紧密结合起来,形成合力,群策群力推动解决问题。
另外,证监会有关部门着重为专项活动顺利开展提供舆论和技术支持。对于专项活动的进展情况,定期在内网上进行通报,并持续跟踪督导;对各辖区在活动过程中取得的重大成果、获取的典型经验等相关情况,专门编发了监管工作简报,及时下发给各证监局交流、学习。
推动做优做强上市公司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成就不仅仅体现在数字上。通过专项活动,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进一步增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关联方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日趋减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规范运作意识、支持上市公司做优做强的意识不断加强,上市公司的质量进一步提高。
在专项活动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市场主体,以及监管机构、各级地方政府、国资等相关部门就提高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形成了高度共识,有力推动解决了同业竞争、大量关联交易这一长期以来影响证券市场规范发展的顽疾,巩固了三年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工作成果,上市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专项活动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上市公司独立性显著提高。一大批上市公司通过资产注入、整体上市等方式,解决了同业竞争问题,提高了上市公司市值和市场化运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了上市公司的质量。
专项活动也使得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显著降低,上市公司的经营运作更加规范透明。专项活动中,部分上市公司通过整体上市、关联方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等措施,有效减少或消除了长期以来存在的大量关联交易问题;部分上市公司则通过完善、优化关联交易制度,保障了关联交易决策的科学性和价格的公允性,更好地维护了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专项活动与并购重组的市场化改革互为契机,也有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在专项活动中,通过资产注入、整体上市等并购重组行为,上市公司不仅限于解决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更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谋划长远发展,促进了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此外,通过专项活动,公司治理外部“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在专项活动中,不同的市场参与者对于专项活动认识高度统一,各方支持上市公司发展壮大的意愿空前一致,尤其是以基金为代表的机构投资者改变了以往“用脚投票”的方式,通过积极发挥股东作用,主动行使股东权利的方式,成为推动上市公司加快解决问题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