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稀土有意执掌北方产业链
⊙记者 施浩 ○编辑 裘海亮
昨日涨停的包钢稀土今日发布公告,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4.65亿,收购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66.7%的股权;收购完成后,包钢稀土将持有华美公司100%的股权。
公司同时公布了2010年年度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年报显示,公司201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亿元,同比增幅达1246%,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红股、派发1元现金红利(含税)。从机构动向来看,去年三季度驻守的华夏旗下两基金——持有1108万股华夏优势增长和持有488万股华夏盛世精选均已悄然撤出。
资料显示,包钢稀土在2003年以1370万元现金收购了华美公司33.3%的股权,成为其第一大控股股东。2008年,华美公司以净利润1亿元对各股东同比例转增股本,注册资本增至1.33亿元。除包钢稀土外,其他三位自然人合计持有华美公司66.7%的股权。去年12月13日,包钢稀土收到华美公司其他三位股东通知,三人拟分别对外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华美公司全部股权,作为华美公司第一大股东,包钢稀土拟行使优先购买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华美公司经审计账面资产总计10.15亿元,净资产4.38亿元,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13.56亿元,净利润2.21亿元。
上世纪末以来,国家出于环保及产能控制的考虑,要求并鼓励稀土焙烧企业集中生产,降低污染。2003年,包钢稀土为加快集中焙烧进度,充分利用华美公司机制灵活优势,将焙烧工艺主要布局在华美公司生产。包钢稀土表示,目前华美公司全国第一的碳酸稀土生产能力已经成为公司乃至北方稀土产业链条的咽喉环节,对包钢稀土整体产业布局极其重要,包钢稀土冶炼厂分离所需碳酸稀土80%依赖华美公司供应;完全控股华美公司后,可进一步优化包钢稀土产业布局,增强包钢稀土对北方稀土产业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此外,自2003年收购华美公司股权以来,包钢稀土虽然处于相对控股的第一大股东地位,但所持股权比例仅为33.3%,资本控制能力不强;同时,由于包钢稀土不直接参与其生产经营,也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完全控股后,可以进一步加强公司对华美公司的控制和管理。
公司还披露了旗下两家中外合资子公司重组的方案。其中,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将在变更为内资公司后,由电池公司对极板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包钢稀土作为电池公司和极板公司的控股股东,对两家公司进行重组,是在公司内部进行,因此对合并净损益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