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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来,身边发生的几件似乎关联不大的事情引起了我的关注。一件事情是关于新股定价方面的,新股询价和定价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这其中,投行方面对新股最终定价起到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眼下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就是在上市公司路演沟通和出具的投资价值报告中,承销方对新股定价的预期基本是以11年预期市盈率40倍左右作为基准,参照行业属性、成长性预期和发行规模大小等因素略做调整。在和一些投行人士的私下交流中我们也提出,新股发行定价和同类公司二级市场定价差异过大可能对新股上市后的二级市场走势形成负面影响,对方也认同我们的观点。但是他们私下里也有他们的顾虑,如果别人都发40倍,你发20倍或者30倍,那么上市公司方面会不满意,同行会觉得你没能力,这对今后业务的开展会有负面影响。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只要能发得出去,那么按照行业规则定价发行就是投行的最佳选择,高价发行的后遗症就不是投行和承销商在发行过程中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无独有偶,前不久在一次券商上门路演中也遇到看起来和前面关联不大的事件,一位卖方分析师在行业路演的时候主推一个三线公司,我看了看这个公司的基本资料,质地虽略有改善但整体一般,同比的高增长主要还是来源于既往的低基数。从总市值、市销比等指标来看都远远超过行业内的一、二线公司估值,市盈率更是达到2011年40倍以上,整体来看这个股票的市场定价已经很充分体现了市场的乐观预期。我询问该分析师为什么该行业内一些一线公司成长性也还不低,估值仅仅只有11年20倍左右,为什么他主推一个估值达到40倍以上的三线公司呢,难道真是对变化的关注超过对企业价值本身的关注吗?该分析师回答在他覆盖的这个行业,目前估值定价的基本规则就是一线公司20倍左右,二线公司30倍左右,三线公司40倍左右。对于这个在他眼里看起来理所当然的推荐理由显然又是一个平常工作中遇到的“规则”案例。
前面在股票发行和卖方路演推荐过程中的这些小插曲,相信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而言也是屡见不鲜。按照行业一般规则来,似乎无可厚非,不仅在资本市场,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也是大家处理事情,协调利益关系的经常性准则。正因为这样,也才有了“潜规则”一词,精辟的概括一些没有明文规定,但是日常工作生活中约定俗成的、实际起作用的、人们必须“遵循”的规则。
对于上面提到的在新股定价和卖方推荐中这样类似的规则,其他的不论,只是从后果来看,就存在着诸多负面效应。新股发行过程中,上市公司和承销方在现有机制下按照行业规则高溢价发行,过分强调上市公司和承销商利益,导致了许多公司超募现象严重,降低了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另外远高于二级市场同类公司估值水平的发行价,也为个股上市后的价值回归走势埋下伏笔,系统性降低了新股这个本该为市场带来新鲜血液的群体在二级市场上的整体投资价值。而上面提到的前期卖方路演推荐高估值三线公司的案例,回头看了看,当时的价格几乎就是该公司半年来的最高点。其实这类事情对于卖方研究员是经常遇到,当市场出现估值泡沫的时候,是独立客观从实际出发评判公司投资价值,对估值泡沫说不,还是默认这种现状的“合理性”随波逐流,相信对不少卖方研究员都是个两难的选择。
类似的事例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可能随处可见,一些现实中形成的“潜规则”束缚着我们的思想,影响着我们的判断和行为。这类现象的背后的逻辑就是在于承认现存的、约定俗成的一些惯例和规则的合理性,对我们的思想和行为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但是很多时候,既存的规则和惯例也常有不合理的一面,因循守旧往往会导致或者放纵谬误的发生。
在“让XX飞”成为时下流行的用语的年代,希望资本市场不要“让惯例飞”、“让潜规则飞”,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各个参与方共同的呵护,不要让惯例、潜规则成为懈怠、回避或者损害其他参与方利益的理由或者借口。对于我们机构投资者来说,也要秉持专业、客观、独立的态度,不拘泥于一些规则惯例的束缚,深入研究,做价值的发现者而不要在市场中随波逐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