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5 证券简称:金字火腿 公告编号:2011-016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3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了《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及于2011年4月15日发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4月19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4月18日-2011年4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4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4月18日15:00至2011年4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14日(星期四)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工业园区金帆街1000号本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施延军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共计4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53,725,6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3.10 %。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共计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9,660,62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7.57%;
2.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共计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065,0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5.5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延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单莉莉、张彦周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3,662,122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5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0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3,662,122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0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5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3,662,122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 %),4,5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0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3,662,122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5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0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3,673,472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52,2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3,662,122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5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0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7.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3,662,122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5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0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8.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3,662,122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5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0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9.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⑴董事候选人施延军先生,获得同意表决权股数49,663,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2.44%,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⑵董事候选人施延助先生,获得同意表决权股数49,660,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2.43%,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⑶董事候选人薛长煌先生,获得同意表决权股数49,660,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2.43%,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⑷董事候选人吴月肖女士,获得同意表决权股数49,660,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2.43%,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⑸董事候选人王伟胜先生,获得同意表决权股数49,660,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2.43%,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⑹董事候选人王蔚婷女士,获得同意表决权股数49,660,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2.43%,当选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10.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⑴监事候选人吴雪松先生,获得同意表决权股数49,660,62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2.43%,当选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⑵监事候选人胡岿先生,获得同意表决权股数49,660,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2.43%,当选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⑶监事候选人夏璠林先生,获得同意表决权股数49,660,6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92.43%,当选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1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3,662,122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 %),4,5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0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1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53,662,122股同意(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4,500股反对(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9,050股弃权(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