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姓名 | 杨钦欢 |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姓名 | 叶新英 |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姓名 | 黄立 |
公司负责人杨钦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新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立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期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830,145,411.63 | 3,928,963,897.96 | -2.5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元) | 2,092,554,259.96 | 2,106,147,164.47 | -0.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102 | 1.109 | -0.63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7,669,933.41 | 528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015 | 528 | |
报告期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6,311,993.08 | -36,311,993.08 | 不适用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9 | -0.019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0 | -0.020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9 | -0.019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079,986.5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40,00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439,279.18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2,257.48 |
合计 | 1,607,008.29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369,994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63,580,367 | 人民币普通股 |
罗予频 | 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何志伟 | 2,985,389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向昕 | 2,766,964 | 人民币普通股 |
许加元 | 2,58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刘生林 | 2,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黄泽鹏 | 2,4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孔鹏 | 2,37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宋月秋 | 2,361,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毕金聚 | 2,319,687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总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归还贷款本息所致。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原因为生产制造业收回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0年8月15日与丰顺县汇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所持有的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50%的股权予以转让(详见公司于2010年8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转让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截止至2011年3月31日,公司尚未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有权终止合同。截止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致函股权受让方丰顺县汇丰实业有限公司解除该转让合同,合同解除后,公司仍持有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75.28%的股权。
2、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收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城县支行《关于解除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担保责任的函》,同意解除公司为原广西柳州市桂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更名为“中广核桂柳水电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城县支行的贷款本金3亿元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钦欢
2011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ST梅雁 证券编码:600868 编号:2011-012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上午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举行,会议由杨钦欢董事长主持,7名董事出席了现场会议,9名董事参与投票表决(独立董事谭文晖、崔学刚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全体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二、通过了关于解除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的决议。同意票为9票,反对票为0票,弃权票为0票。
公司于2010年8月15日与丰顺县汇丰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将所持有的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50%的股权予以转让(详见公司于2010年8月1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转让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截止至2011年3月31日,公司尚未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根据合同约定,公司有权终止合同。公司决定与股权受让方丰顺县汇丰实业有限公司解除上述股权转让合同。合同解除以后,公司持有丰顺县梅丰水电发展有限公司75.28%的股权。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ST梅雁 公告编号:2011-013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本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0868,证券简称:ST梅雁)于2011
年4月15日、2011年4月18日、2011年4月1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且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根据有关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核查:
(一)经征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到目前为止并在预见的三个月之内,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影响股价敏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经核查,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数量、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公司债务人偿债能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近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交易、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重要合作、重要投资、重大诉讼和仲裁、业绩信息、接受资助和重大报批等事项。
(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针对近期公共媒体出现的关于股票异常波动传闻的核查情况:
1、关于中广核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借壳ST梅雁传闻的核查情况
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梅雁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和实际控
制人书面征询并得到回复,到目前为止并在预见的三个月之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确认公司不存在与中广核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公司任何关于企业并购重组的商洽、会谈以及意向。
2、关于控股公司广东梅县梅雁矿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传闻的核查情况。
广东梅县梅雁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雁矿业”)成立于1998年8月。2007年12月,公司实施债务重组,以27,500万元的价格取得梅雁矿业100%股权(详见公司于2007年1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债务重组公告》)。
梅雁矿业公司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其生产经营由于受到矿石开采量不足、采矿成本居高以及银价不稳定等因素影响造成了其业绩亏损。2008年至2010年期间,其开采的矿石量分别约为4万吨、4万吨和5万吨,均未达到年开采指标为6万吨的标准,且由于所开采的矿石品位不稳定,造成公司生产成本居高,因此导致了亏损。2010年由于银锑价格的上涨,其生产经营情况较2009年有所好转,亏损幅度有所下降,全年亏损302万元。
鉴于梅雁矿业2008年至2010年期间的业绩波动幅度较大,且其生产经营情况受到银锑价格涨跌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因此,关于梅雁矿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均应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董事会确认,梅雁矿业在2011年第一季度及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其开采的矿石种类、产量、品位以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其生产经营对公司未来的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发给控股股东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
2、公司控股股东回函;
3、实际控制人声明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