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长城电脑 公告编号:2011-024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4月26日
2、召开地点:深圳南山区长城计算机大厦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杜和平先生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1-018),公告了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750,602,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6.71%。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二)普通决议议案表决情况
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50,602,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2、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750,602,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3、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750,602,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4、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6,925,834.32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92,583.4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75,978,645.32元,扣除本年度发放现金股利46,766,133.00元,及普通股股利275,094,900.00元,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60,350,863.21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经营情况,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0年末总股本1,323,593,8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0.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66,179,694.30元。
同意750,602,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5、2010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750,602,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6、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单位议案
同意750,602,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7、为子公司长城香港担保的议案
同意750,602,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8、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议案
(1)向深圳发展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1亿)
同意750,602,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2)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8千万)
同意750,602,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3)向中国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2.5亿)
同意750,602,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4)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1亿)
同意750,602,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5)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15亿)
同意750,602,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6)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1.5亿)
同意750,602,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7)向平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2亿)
同意750,602,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8)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等值人民币2亿)
同意750,602,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9)以抵押担保方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议案(等值人民币1.5亿)
同意750,602,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10)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850万USD)
同意750,602,8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9、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1)2011年度与长海科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关联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杜和平先生、周庚申先生回避表决。同意1,149,01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2)2011年度与中联数源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关联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240,69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3)2011年度与华东科技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关联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240,69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4)2011年度与京裕电子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关联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240,69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5)2011年度与深圳华明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关联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240,69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6)2011年度与微盟电子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关联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240,69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7)2011年度与熊猫晶体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关联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240,69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8)2011年度与岭芯微电子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关联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240,69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9)2011年度与桑达百利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关联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240,69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10)2011年度与长城信息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关联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240,69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11)2011年度与长信金融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关联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240,69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12)2011年度与湘计华湘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关联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240,69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13)2011年度与中国电子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关联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杜和平先生、周庚申先生回避表决。同意1,149,01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14)2011年度与长城软件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关联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240,69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15)2011年度与北海产业园关联交易框架协议议案
关联股东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同意1,240,69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表决结果:通过。
(三)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了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2010年度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及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汇报。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及律师姓名: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李瑮蛟律师
广东经天律师事务所 陈咏桩律师
2、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