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11-04-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1-030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收购人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中国证监会是否受理及批准还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实际控制人王嘉民先生因病逝世,经继承人于2011年4月27日协议约定由王嘉民先生之子王志成先生继承王嘉民先生所持兴民钢圈股权8,69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1%,由王嘉民先生之配偶梁美玲女士继承王嘉民先生所持兴民钢圈股权249.6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9%,由王嘉民先生之女王艳女士继承王嘉民先生所持兴民钢圈股权210.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在此之前王志成先生未持有兴民钢圈股份,由此王志成先生成为公司新实际控制人。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