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608 股票简称:*ST沪科 编号: 临2011-025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4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汇入公司指定账户的4,193.96万元的转让价款。
今日,公司又收到史佩欣先生汇入公司上述账户的4,291.04万元的转让价款。由公司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向史佩欣先生和昆明市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转让银洞山铁矿探矿权权益的全部转让价款8485万元已如数到账。
至此,公司于2007年5月28日召开的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内容已全部实施完毕。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1年5月 14日为公司限售流通股股东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同时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限售流通股股东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根据2011年4月7日史佩欣与昆明交投签订《补充协议》的约定:史佩欣与昆明交投支付全部对价人民币8485万元,用于解决股权分置改革的遗留问题,实现公司限售流通股上市流通。限售流通股股东吴鸣霄所持股份得以上市流通,史佩欣和昆明交投有权要求吴鸣霄按持股比例支付1351.1329万元的补偿金。吴鸣霄所持股份的上市流通须经史佩欣、昆明交投两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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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