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11-010
转债代码:110007 转债简称:博汇转债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5月15日在公司二楼第三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振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70,579,2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8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0,579,2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0,579,2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0,579,2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母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82,239,932.28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8,223,993.23元,提取5%任意盈余公积金4,111,996.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41,562,214.05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811,466,156.49元。
拟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504,577,6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0.50元(含税),拟分配现金股利共计25,228,882.1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786,237,274.39元转入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170,579,2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70,579,2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70,579,2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579,2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八)审议通过《关于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淄博大华纸业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总额不超过1亿元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397,7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 %;反对181,500股, 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弃权0股。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0,579,23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刘小英、王海青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