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8 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公告编号:临2011-017
债券代码:126015 债券简称:08康美债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 | 0.05 |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后) | 0.045 |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11年5月24日 |
● 除息日
除息日 | 2011年5月25日 |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1年5月30日 |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1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1年5月13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0年度
(二) 发放范围:截止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2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2,198,714,4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5元,共计派发股利109,935,724.15元。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 2011年5月24日 |
(二) 除息日
除息日 | 2011年5月25日 |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1年5月30日 |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1年5月24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一)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普宁市康美实业有限公司、普宁市国际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普宁市金信典当行有限公司、许燕君、许冬瑾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派发。
除上述股东外,公司其余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由指定证券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领取该部分现金红利。
(二)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的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5元。
(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现金红利,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45元。
(四)机构投资者(不含QFII)及法人投资者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人民币0.050元。
六、 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普宁市长春路
联系电话:0663-2917777-8006
传 真:0663-2916111
联 系 人:邱锡伟、温少生
邮政编码:515300
七、 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1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