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中国一重 证券代码:601106 编号:临 2011-007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于 2011年5月26日14:30点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一重宾馆多功能厅召开,网络投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投票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名,共计代表4329357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2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吴生富董事长主持。
一、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32935754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2、《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432935754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3、《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432935754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4、《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432935754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5、《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432935754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6、《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0年股份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6,300万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630万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7,598万元,2010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3,268万元。
公司基于自身发展战略及兼顾股东长短期利益考虑,以2010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653,800万股为基数,按照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0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3,599万元,实施后剩余可供分配利润89,669万元。本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利润用于生产经营周转。
同意432935754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7、《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授权的议案》
同意432793134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99.97%;反对142620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0.03%;弃权 0股。
8、《关于修改<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432793134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99.97%;反对142620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0.03%;弃权 0股。
9、《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432935754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10、《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关于聘请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432935754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100 %;反对0股;弃权0股。
11、《关于同意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用于对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432793134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99.97%;反对1426200股,占到会股东所代表股份数的0.03%;弃权 0股。
二、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合法,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等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第一重型机械股份公司
2011 年 5 月 26日